村干部被指私自收受好处出卖集体利益
本文摘要: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 观音塘村两委的一些干部涉嫌私自收受好处,出卖集体利益,严重违反了党
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
               
       “观音塘村两委的一些干部涉嫌私自收受好处,出卖集体利益,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且事后数位参与之人积极进行串供,企图逃避组织审查,掩盖违法违纪事实。”11月15日,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观音塘村楼文斌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我叫楼文斌,男, 1971年5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系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观音塘村的村民,也是一名党员。主要反映本村楼某荣(村民)、楼某(村主任)、楼某红(村支部委员/现任支书)、楼某圣(村民)、楼某(村主任的哥哥)涉嫌私自收受好处,出卖集体利益的相关事宜。
       其一,2011年,观音塘村与吴山村、海德国际社区就交界处的山坡移除事宜达成协议。在该协议的协商过程中,吴山村的吴某平私底下支付了42万元现金给观音塘村村民楼某荣、村主任楼某等人,由他们负责协调村委同意在山坡移除事宜给予让步。
       为了洗白上述的42万元钱款,当时楼某红提议由6人(本人、楼某圣、楼某荣、楼某红、村主任的哥哥楼某、村主任楼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成立楼氏投资合作社。该协议签订后,我又觉得不妥,又约定一起将签字文件撕毁。后因本人一直反对收受该42万元钱款及与相关出卖集体利益事宜,后续本人也并未参与42万元钱款的分配事宜。内容详听录音8分40秒。据楼某荣说,楼某维(党员)分得其中7万元,楼某春(会计/村委委员)分得其中的5万元(详见录音文字稿第3页倒数第4—5行)。
       其二,2011年,观音塘村与吴山村、海德国际社区就交界处村民的自留地和承包田进行协商,后双方达成了土地置换的协议。在该协议的协商过程中,又由吴山村私底下给付了100条硬盒中华香烟给观音塘村的楼某维。由楼某维负责“协调”。
       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土地置换协议,观音塘村实际上让出了部分的土地给吴山村、海德国际社区。本人因反对上述事宜,拒绝在2011年8月5日的会议记录上签字,后续也未参与相关不当利益的分配。
       以上反映都是客观真实的。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本人并未参与后续事宜,42万元钱款和100条香烟的具体分配本人并不知情。但无论怎样,包括村民楼某荣等人在内的观音塘村两委一些干部,涉嫌私自收受好处,出卖集体利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村集体利益,更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且事后数位参与之人积极进行串供,企图逃避组织审查,掩盖违法违纪事实,性质极其恶劣。请求组织对上述被反映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予以严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浙江省义乌市 楼文斌)

来源:头条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