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被指用虚假病历做伤残鉴定引质疑
本文摘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活动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活动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近日,江苏省泗阳县穿城镇某村周立平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儿子徐某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屡遭不公。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关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公平公正处理。
2018年9月30日,我儿子徐某大一军训刚结束,从学校独自回老家泗阳,于当天晚上7点左右骑助力车从同学家出来吃饭。刚出门几分钟,正常行驶至泗阳万城御景园南门处,被泗阳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赵某武骑两轮摩托车逆向行驶撞成重伤,后由120送到泗阳康达医院救治。在喝一口水都吐的情况下,10月4日下午由120转送到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好转出院后又先后到南京、上海等地治疗。而赵某武在事故当晚,在康达医院呆了一个多小时就自行离开,到了自已供职医院,此后便声称昏迷了。
2018年11月7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赵某武主责,我儿子次责,赵某武还强烈要求我们和他到事故组签五五分协议(即各承担50%责任),他好走工伤。他说:“那不是你钱,也不是我钱(指医保资金),那是共产党钱。”赵某武讲,交警说能弄成工伤,只要两家愿意,不愿意不能弄(有赵某武本人录音),被我们拒绝。同时,他也拒绝承担我儿子的医药费。
双方协商不成。2018年11月底,我们将赵某武起诉至泗阳县人民法院。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赵某武涉嫌伪造了大量的病历材料来进行反诉,并用涉嫌伪造的病历材料在宿迁某鉴定所鉴定出了一份漏洞百出的鉴定意见书,且鉴定出左眼盲目八极伤残和面容损伤十级伤残,开出40多万元的赔偿金额。他鉴定的所有病历材料都没有经过法院开庭质证举证过,鉴定意见书上所附的三张照片都不是原件而是扫描件。在2019年8月15日,我们拍到赵某武正常上班给病人做手术刚回来的视频。2019年11月7日,被宿迁某鉴定所鉴定出左眼盲目八级伤残。
事故发生时,我和孩子的爸爸都在外地,我们第二天下午才赶回泗阳。赵某武是否有酒驾,事故组出具了一份宿迀市某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报告中载明受理日期:2018年10月8日,检验结果:送检的赵某武的血样中未检出酒精成分,是否有毒驾没有出具相关报告。我们在一审和二审法院都申请调取事故当天晚上的执法记录仪,一审和二审法院都未调取。
在泗阳康达医院和泗阳县人民医院病历材料中,赵某武没有转院证明也没有护送记录,有3个不同的年龄(即出生年、月、日各不相同)。在同一时间段,既入住泗阳康达医院,又入住自己供职医院。在自己供职医院,同一时间段既入住lcu58天,又入住脑外科66天。泗阳县人民医院给出的答复:这是电脑自动生成的。
在泗阳康达医院病历材料中,赵某武是先以急性起病入住lcu病房16床,并且病情危重,之后又以“外伤后意识不清1小时”入院,急查头颅ct并又以急诊遂诊“颅脑外伤”入住lcu病房16床。而康达医院lcu主治医师明确表示,赵某武在事故当晚没有入住过lcu,并在他电脑中调出赵某武的急查头颅ct内容,并且特别强调该ct是在门诊上做的(有录音)。 2019年8月15日,我们律师持泗阳县人民法院调查令在康达医院病案室也没有调取到该ct报告以及相对应的ct胶片(即ct号:1033885)。病案室医务人员称,当天晚上赵某武没有做过该ct,他到医院就走了(有录音),并且该ct在一审和二审法院赵某武也始终提供不出。
同时,我们律师在泗阳康达医院和泗阳县人民医院病案室调出赵某武更多的病历材料,与他提供给一审法院的病历材料相差较大。在泗阳康达医院调出的病历材料中,明确记载了赵某武的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赵某武于2018年9月30日是因病住院的,并且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的刘某与赵某武是父女关系,且年龄仅仅相差9岁;有一份病危病重通知书和两份知情谈话记录,并且在上面签字的都是刘某。
在泗阳县人民医院调出的38张ct胶片中,有一张赵某武的颅脑开刀胶片(胶片日期:2018年10月8日),在他所有的病历材料中却没有相对应的颅脑开刀手术病历资料。我们把调出的病历材料提供给二审法院(宿迁市中院),二审法院在2019年11月6日还是维持原判(一审法院支持了赵某武的大部分诉求。在扣除我儿子医药费后,我们还需再付赵某武1000多元)。我们不服,在2020年4月20日,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在此期间,赵某武申请强制执行医药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泗阳县人民法院把我儿子拉入黑名单。
在我们不服一审判决向宿迁市中院上诉期间,赵某武起诉要求做伤残鉴定,泗阳县人民法院在2019年7月2日立案。在赵某武所有的病历材料中,既没有治疗面容的病历材料,也没有治疗眼睛的病历材料。一年多以后,赵某武用这张涉嫌伪造的颅脑开刀胶片在宿迁某鉴定所鉴定出了面容损伤十级伤残。在赵某武没有提供任何治疗眼睛病历材料情况下,宿迁某鉴定所私下安排赵某武做了一张神经电生理检查报告单,并仅仅依据该份报告单为赵某武鉴定出左眼盲目八级伤残,并且该份报告单也没有提交给法院开庭质证过,我们自始至终也没有见到过该报告单。
2019年11月28日,我们律师向泗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赵某武涉嫌诈病诈伤进行医学鉴定和二次鉴定。此后我们一直催问,主审法官说案情复杂需要院领导研究决定。2020年4月24日,我们向省司法厅反映,要求对宿迁某司法鉴定所这份鉴定意见书进行处理。司法厅把我们的反映材料转到宿迁市司法局。在此期间,2020年5月26日,泗阳县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判决了该案,采信了宿迁某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书,判我们赔赵某武17万多元。
2020年6月19日,我们上诉到宿迁市中院。2020年7月27日,宿迁市司法局对我们的反映给了回复函:反映事项所反应的问题属于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范畴,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对鉴定意见书中出现的3处摘录错误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2020年9月15日,我们向省司法厅申请对该回复函进行行政复议。2020年9月21日,省司法厅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2020年10月9日,宿迁市中院对该案维持了原判。
2020年11月4日,我儿子发现他的银行卡被冻结(在我们没有收到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卡里显示负17万多元,微信零钱可以用。我们打电话到法院咨询是怎么回事。5日凌晨1点多钟,我儿子微信上信息显示,微信零钱被冻结。
目前,我们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关于医药费的案子在2020年10月20日已立案,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的案子暂时还没有回复。为了给孩子讨一个公道,我们会继续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相信法律一定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江苏省泗阳县 周立平)
来源:头条资讯
2018年11月7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赵某武主责,我儿子次责,赵某武还强烈要求我们和他到事故组签五五分协议(即各承担50%责任),他好走工伤。他说:“那不是你钱,也不是我钱(指医保资金),那是共产党钱。”赵某武讲,交警说能弄成工伤,只要两家愿意,不愿意不能弄(有赵某武本人录音),被我们拒绝。同时,他也拒绝承担我儿子的医药费。
双方协商不成。2018年11月底,我们将赵某武起诉至泗阳县人民法院。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赵某武涉嫌伪造了大量的病历材料来进行反诉,并用涉嫌伪造的病历材料在宿迁某鉴定所鉴定出了一份漏洞百出的鉴定意见书,且鉴定出左眼盲目八极伤残和面容损伤十级伤残,开出40多万元的赔偿金额。他鉴定的所有病历材料都没有经过法院开庭质证举证过,鉴定意见书上所附的三张照片都不是原件而是扫描件。在2019年8月15日,我们拍到赵某武正常上班给病人做手术刚回来的视频。2019年11月7日,被宿迁某鉴定所鉴定出左眼盲目八级伤残。
事故发生时,我和孩子的爸爸都在外地,我们第二天下午才赶回泗阳。赵某武是否有酒驾,事故组出具了一份宿迀市某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报告中载明受理日期:2018年10月8日,检验结果:送检的赵某武的血样中未检出酒精成分,是否有毒驾没有出具相关报告。我们在一审和二审法院都申请调取事故当天晚上的执法记录仪,一审和二审法院都未调取。
在泗阳康达医院和泗阳县人民医院病历材料中,赵某武没有转院证明也没有护送记录,有3个不同的年龄(即出生年、月、日各不相同)。在同一时间段,既入住泗阳康达医院,又入住自己供职医院。在自己供职医院,同一时间段既入住lcu58天,又入住脑外科66天。泗阳县人民医院给出的答复:这是电脑自动生成的。
在泗阳康达医院病历材料中,赵某武是先以急性起病入住lcu病房16床,并且病情危重,之后又以“外伤后意识不清1小时”入院,急查头颅ct并又以急诊遂诊“颅脑外伤”入住lcu病房16床。而康达医院lcu主治医师明确表示,赵某武在事故当晚没有入住过lcu,并在他电脑中调出赵某武的急查头颅ct内容,并且特别强调该ct是在门诊上做的(有录音)。 2019年8月15日,我们律师持泗阳县人民法院调查令在康达医院病案室也没有调取到该ct报告以及相对应的ct胶片(即ct号:1033885)。病案室医务人员称,当天晚上赵某武没有做过该ct,他到医院就走了(有录音),并且该ct在一审和二审法院赵某武也始终提供不出。
同时,我们律师在泗阳康达医院和泗阳县人民医院病案室调出赵某武更多的病历材料,与他提供给一审法院的病历材料相差较大。在泗阳康达医院调出的病历材料中,明确记载了赵某武的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赵某武于2018年9月30日是因病住院的,并且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的刘某与赵某武是父女关系,且年龄仅仅相差9岁;有一份病危病重通知书和两份知情谈话记录,并且在上面签字的都是刘某。
在泗阳县人民医院调出的38张ct胶片中,有一张赵某武的颅脑开刀胶片(胶片日期:2018年10月8日),在他所有的病历材料中却没有相对应的颅脑开刀手术病历资料。我们把调出的病历材料提供给二审法院(宿迁市中院),二审法院在2019年11月6日还是维持原判(一审法院支持了赵某武的大部分诉求。在扣除我儿子医药费后,我们还需再付赵某武1000多元)。我们不服,在2020年4月20日,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在此期间,赵某武申请强制执行医药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泗阳县人民法院把我儿子拉入黑名单。
在我们不服一审判决向宿迁市中院上诉期间,赵某武起诉要求做伤残鉴定,泗阳县人民法院在2019年7月2日立案。在赵某武所有的病历材料中,既没有治疗面容的病历材料,也没有治疗眼睛的病历材料。一年多以后,赵某武用这张涉嫌伪造的颅脑开刀胶片在宿迁某鉴定所鉴定出了面容损伤十级伤残。在赵某武没有提供任何治疗眼睛病历材料情况下,宿迁某鉴定所私下安排赵某武做了一张神经电生理检查报告单,并仅仅依据该份报告单为赵某武鉴定出左眼盲目八级伤残,并且该份报告单也没有提交给法院开庭质证过,我们自始至终也没有见到过该报告单。
2019年11月28日,我们律师向泗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对赵某武涉嫌诈病诈伤进行医学鉴定和二次鉴定。此后我们一直催问,主审法官说案情复杂需要院领导研究决定。2020年4月24日,我们向省司法厅反映,要求对宿迁某司法鉴定所这份鉴定意见书进行处理。司法厅把我们的反映材料转到宿迁市司法局。在此期间,2020年5月26日,泗阳县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判决了该案,采信了宿迁某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书,判我们赔赵某武17万多元。
2020年6月19日,我们上诉到宿迁市中院。2020年7月27日,宿迁市司法局对我们的反映给了回复函:反映事项所反应的问题属于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范畴,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对鉴定意见书中出现的3处摘录错误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2020年9月15日,我们向省司法厅申请对该回复函进行行政复议。2020年9月21日,省司法厅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2020年10月9日,宿迁市中院对该案维持了原判。
2020年11月4日,我儿子发现他的银行卡被冻结(在我们没有收到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卡里显示负17万多元,微信零钱可以用。我们打电话到法院咨询是怎么回事。5日凌晨1点多钟,我儿子微信上信息显示,微信零钱被冻结。
目前,我们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关于医药费的案子在2020年10月20日已立案,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的案子暂时还没有回复。为了给孩子讨一个公道,我们会继续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相信法律一定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江苏省泗阳县 周立平)
来源:头条资讯
下一篇:河北沧州一女子诉称征地补偿款十五年未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