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梨高桌位落于海南省定安县龙门镇龙拔塘村委会割菜塘村民小组李某山家中,其所有权归李某山、李逢玲、李逢政、李琼花4人所有,有定安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5月17日“定民初字第33号”判决书为证。
(天涯社区资料图)
花梨高桌高度为135厘米,宽为50厘米,长为170厘米,重达250斤左右,四脚刻有虎脚形状,前面刻有龙、风、鸟、鱼、蟹,价值连城,工艺佳绝、是民间国宝文物。
李某山父子千方百计想占为已有,藐视法律,竟将花梨高桌变卖,卖多少钱并没有人知道。案发后,我报了案,被告知法院判决尚未生效,没有立案。之后,我与李某山发生了多次纠纷,并导致了血案的发生。李某山夫妇手持凶器将我头部、腹部刺伤,血流满身。经医院救治,我的视力下降,腹部伤痛时常发作。有法医鉴定,当时我没注意留有存根。
李某山父子扬言,花了几万元官司怎会输了。可想而知,是哪一位收了人家的钱财,没替人办事。流血的事件发生后,当时的村支书看到没法调解,就以县人大代表的身份向省领导提出申请,派员解决这矛盾。后转发定安县政府处理这事,县由王某国带队来龙门镇,凌某斌也在场,将村支书叫去,开口大批,作为支书不能把这事报到省内。村支书被免去职务。
从此,我李逢玲走上13年之久的上访之路,多次向县、省、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每当县、省接访日我都到场,高兴而去扫兴而归。
硬的不成来软的,用钱来解决。法院冯某出价5万元,县里某领导出价30—50万元,镇里出价40万元,海南某法院出价600万元,又问这些钱是怎样来,财政的钱是国家的是有预算的,难道说为买主出钱消灾。那就好了,各级领导就知道高桌的去向。钱财对百姓来讲,是身外之事,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日三餐足也,我只想追回国宝文物,我的花梨高桌。这是我一生愿望,死而不怨。
十三年,我受尽了种种威胁、恐吓、劝告、利诱,身心交瘁,妻儿悲泣,眼泪流干。有这么大的虎藏在深山中,真是雨淋日晒不到这么大的虎伞。但我依然坚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我本人对此稿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海南省定安县 李逢玲)
来源:晨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