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近日,农民工代表祁某军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兰州新区新型土工合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祁某军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祁某军,男,汉族,今年37岁,甘肃渭源人,是甘肃中海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也是33位农民工代表。兰州新区新型土工合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总承包单位是甘肃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是兰州德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中海宇公司与兰州市巧昕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巧昕公司将兰州新区新型土工合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劳务分包给中海宇公司,工期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月18日,并对结算及付款方式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中海宇公司双方经结算,巧昕公司欠付中海宇公司2020年人工费312837.36元,2021年人工费772245.98元。中海宇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如诉处理。巧昕公司提出合同约定兰州仲裁委员会起诉,2022年又到兰州仲裁委员起诉,让总承包单位甘肃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兰州德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付劳务费。兰州仲裁委员会最后按合同对应判了,让巧昕公司支付。
最后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执行。执行人说对方账户只有一元钱,还欠33位农民工的工资90多万元。最后劳动部门出面解决签了个代付协议,三建公司答应执行回来付,德科公司给三建公司付了90万元。2024年10月14日,三建公司给工人付了30万元,答应11月底付清。到现在找三建公司,找理由说他们是国企,财务总监不同意付,又说要跟李某做个结算。
甘肃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兰州德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打官司判了150万元,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绰绰有余,三建公司也签了代付协议,至今却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恳请上级领导设身处地为民着想,帮农民工讨回公道。
来源:晨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