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村里修路占其1.2分地,两年没有合理解决
本文摘要: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临沭镇后半路街居委会6旬残疾老人刘某兰致函有关部门,反映2023年村里在地头修人行小道路占用其1.2分地,至今两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以及其本人出行自由受到限制的问题。 我叫刘某兰,女,汉族,1966年3月出生,现居住临沭县城常林路东段

    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临沭镇后半路街居委会6旬残疾老人刘某兰致函有关部门,反映2023年村里在地头修人行小道路占用其1.2分地,至今两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以及其本人出行自由受到限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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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刘某兰,女,汉族,1966年3月出生,现居住临沭县城常林路东段予制厂水利局家属院6号楼。2023年,村里在地头修人行小道路,占用我1.2分地。我向村支书刘某华要求支付赔偿款,多次变相不给支。2025年1月,我又去找村支书刘某华要求支付赔偿款,刘某华说过春节在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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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春节到2月份,我又去找村委会,村支书刘某华说修小道路没占我的地,说“少你1.2分地就补给你1.2分地”。 在2月到4月份,村支书刘某华、村干部刘某志和街道管我们几个村庄的公职人员孙某龙,多次到我地现场变相向东测量一次,再次去向西变相测量一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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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5年3月,孙某龙和刘某华、刘某志等人,设骗局叫我到街道孙某龙的办公室,说给量少我的1.2分地。我去了,孙某龙说马上要开“两会”了,对你维稳。你配合下工作,3月13日开完“两会”14日辙离,并保证这期间一定把我的1.2分地量出来,说的是非常好听。我就相信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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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期间,我多次催、找无果。到4月份,我又找孙某龙和刘某华,向他们说:地你们不给量,把人撤离。孙某龙说:看你的人我不知道,别找我。后来我报两次警,派出所民警说:“人和车是停在公共地方,我们无权赶走。”我无奈躲到别的地方10多天,孙某龙到我躲的地方把我骗回来说,明天早晨什么工作不干,也得给我量地。我又相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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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晨,孙某龙又开会又出差,找不着了,打电话就说这忙那忙等等见不着人。一直到4月30日中午11点20分,我出门到楼梯口,被看我的人打伤。当时右手鲜血直流,头很疼,腿被打10多天不敢走路,抢走我的身份证、残疾证、帽子和约200元现金。我报警,又去不远的派出所报案,要求追后抢走我的东西,撤回看我的人员,出警人员当天不调取监控,不追究打人者的责任,直到5月5日睌上9点10分,我在自家楼梯口又被打了。我又报警,出警人员又没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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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堵我楼梯口打人三辆车都是一个车主,从此这三辆车挪到四单元西边,又雇一些7旬多和5旬多的老头老太太,昼夜24小时轮流堵在楼梯口,晚上在楼梯上面辅2至3张床挂上蚊帐睡觉,对过树上按摄像头,楼道里扶手栏上按报警器,严重影响整个楼栋。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都说好听的“别生气,要耐心”等等,就是不给撤离看我的人员,解决问题。9月8日下午4点,我和亲戚一起想去地里看看,他们打电话把村支书和其他村干部叫来,用车、用人拦路不让走,报警无果。停留约两小时,村干部把我拉回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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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至今日,我这个6旬残疾老人被困在家里近7个月了,非常害怕,求助无门(我存有看我打我的人和车辆,以及昼夜24小时轮流堵在楼梯、晚上铺2至3张床睡在楼梯上的视频证据)。恳请上级领导给予帮助,违法限制我出行的每天100元的误工费赔偿给我,责令他们早日离开,恢复我的出行自由,并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我的合理诉求,在靠着我地的东边或西边补偿测量给我1.2分地,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来源:头条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