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们的“灌云梦”
本文摘要:原题: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家们的期盼 浙商们的灌云梦 2011年,江苏灌云恒仁嘉天下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项目。 2011年,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项目审批文件,其中恒仁嘉天下入选该项目。 法治
原题: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家们的期盼
          浙商们的“灌云梦”
 
          
        2011年,江苏灌云恒仁·嘉天下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项目”。
 
        
         2011年,“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项目”审批文件,其中恒仁·嘉天下入选该项目。

法治周末记者 朱雨晨

        11月17日19时,江苏省灌云县电视问政栏目《监督进行时》正式启动。首期节目即是当地企业最为关切的《项目监督进行时》。
       《项目监督进行时》以“关切企业助营商,聚焦项目转作风”为主题,灌云经济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家职能单位现场接受质询,并针对问题给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
       这是今年新任县委书记苏锋到任之后,针对营商环境推出的一系列举措之一。
       受邀作为现场嘉宾观看节目的部分企业代表,在观看完节目之后纷纷表示:“很尖锐的问题,都在现场提出,由相应的部门来作出解释。地方的这些措施,让我们投资商看到了曙光。”
       而在此之前的几年中,这些外来投资者饱受灌云营商环境的困扰,这是他们苦恼的来源——尤其是当他们在法律问题上陷入麻烦。
       “从中央到地方都很重视营商环境的优化,中央提出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创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中国商报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海洋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平公正,各类产权的所有者安心放心,市场的创业创新创造动力才能更加强劲。

       投资遗留问题让商会左右为难

       灌云县,隶属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位于江苏省东北部。素有“东海福地、北方水乡”和“东赢胜境,少昊古国”之称的灌云县,不仅历史悠久,而且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对外开放县之一。
       数据显示,早在2008年,灌云招商引资引进内联资金就突破了50亿元。此后势头不减,一直保持在高水平引进状态。2018年、2019年更是连续两年上榜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
       坐落在灌云县西苑中路2号的新世界大酒店,是每一个到灌云来考察项目的浙江商人必到的地点之一,因为灌云浙江商会就设在酒店四楼,而商会是浙江商人的娘家,从娘家这里探知的消息更为准确。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灌云浙江商会会长陈进良和秘书长应春枝面对这样的咨询却很是左右为难。
       “灌云近些年的招商引资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仅我们浙商企业在2010年至2018年为当地的纳税贡献平均就在50%以上。但是,灌云的总体营商环境还有待提升,尤其是一些招商引资的遗留问题亟待解决。”陈进良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现在来投资的企业是当地有关部门领导好不容易才招进来的,如果我们对灌云的营商环境说实话,那无异于给来考察的企业当头浇了一盆冷水,这次招商引资可能就黄了;而如果说假话,那又辜负了企业对娘家人的信任。”
       灌云浙江商会成立于2006年,成立之初只有19家会员单位不足60人。到2016年,已发展到128个会员单位近4000人,涉及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房地产开发、五金电器、生物医药,以及建材业、服务业等诸多领域。
       灌云浙江商会投资事业的发展,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灌云招商引资的发展水平。但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招商引资的遗留问题也成为了企业、社会关注的焦点。
       陈进良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当下,灌云浙商企业最为关切的是来灌云投资的浙江商人、江苏恒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仁公司)总经理倪卫东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这是灌云招商引资的遗留问题之一,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置。”陈进良说,这成为他们投资者的一块心病。
       2014年6月16日凌晨发生在灌云当地的一次拆迁,被当地指控系倪卫东和政府官员以及其他被告人“共谋计议”而来,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该案2019年曾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撤销了灌云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灌云县法院重审后,于近日再次判决倪卫东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在灌云县人民法院重审开庭时,不少灌云浙商企业主参加了旁听。
       陈进良说:“恒仁公司和政府签约拿的是净地,净地代表拆迁是政府的事情,政府要将净地交给企业来开发。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事情,本就应由政府来承担责任。”
       “我们希望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这样我们才有继续在灌云投资的信心。”不少灌云浙商企业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灌云县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被告人已上诉,我们静待二审结果。
       李海洋表示,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好坏,涉及“开办企业、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法治化程度、保护中小投资者”等25个一级指标,共涉及市县所属39个相关部门。具体反映到现实中,营商环境的好坏,企业最有体会。开办企业的过程中,办事方不方便、顺不顺利;企业开办后,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这些点滴贯穿在其中。

       毛地当净地挂牌惹的祸

       恒仁·嘉天下地产项目,位于灌云县水利路与建设路交汇处,紧邻灌云县政府和灌云高级中学,是2011年住建部确立的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项目之一。而恒仁·嘉天下正是倪卫东在灌云所投资的项目。
       2009年,倪卫东和公司股东应邀到灌云考察项目。彼时,倪卫东他们同时考察了河南郑州高新区。他们最终选择灌云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灌云的投资环境“给人感觉很好”。
       那时候,初来灌云的他们受到了政府的特别礼遇。2010年,恒仁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灌云县陆庄地块367.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倪卫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政府的座上宾,常常被作为特别嘉宾介绍给其他考察企业。
       2010年来灌云投资酒店的陈进良,也感觉那时候灌云的营商环境很好。他回忆,那个时候一个项目引进来之后,需要到各部门办理的手续,都由一个专门对接的政府领导负责到底。
       顺利拍下陆庄地块之后,恒仁公司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了两亿多元的土地出让金。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灌云县政府应当在2010年5月12日前完成拆迁并向恒仁公司交付净地。
       同年4月启动的拆迁工作,因种种原因两次中途叫停,直到2013年政府还迟迟不能交地,项目一再延误。
       2013年年底,政府交付了80余亩净地让恒仁公司做先期开发。另一边,拆迁还在继续。而2014年6月16日凌晨,由灌云县侍庄乡(现为侍庄办事处)拆迁工作领导组副组长组织拆迁公司的人员,针对被拆迁户陆某某户的一次拆迁,成为了倪卫东的获罪根源。
       这次拆迁被指控系倪卫东等5人“共谋计议”而来。这其中1人系原侍庄乡拆迁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另3人系合伙人,以江苏云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原侍庄乡人民政府签订拆迁承包协议,承接陆庄地块的拆迁工程。
       一审法院认定,倪卫东等5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以“事实不清”,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灌云县法院重审仍然判决倪卫东有罪。
       在灌云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商看来,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表面虽与当地百姓的诉求不无关系,但根源却在于政府将毛地当作净地来招拍挂,导致拆迁工作中出现一系列问题以及对投资商不利的后果。
       2004年最早到灌云搞房地产开发的浙江商人苏荣汉和2008年到灌云搞房地产开发的福建商人冯济育对此都深有体会。“我们和政府签约拿的都是净地,但2012年以前,政府招拍挂的实际上都是毛地。”
       苏荣汉、冯济育均表示,把毛地当作净地来招拍挂,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政府承诺的净地交付往往无法如期交付。以恒仁·嘉天下项目为例,政府本来承诺在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3个月后交付净地,结果7年后才交付了不到一半,9年后才实现全部交付。
       据倪卫东反映,与恒仁·嘉天下一街之隔的九龙港水街项目,2008年就签约了,但直到目前土地也还没有全部交付。
       “如果净地能够及时交付,恒仁·嘉天下的项目在2016年就能全部完工。对于房地产开发来说,时间就是最大的成本。如今一拖近十年,项目资金占用成本巨大,这期间的损失怎么计算?”倪卫东说。

       投资商们的殷切期盼

       “对灌云我们是有感情的。我们是当年被灌云县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多年来,我们已经把灌云当成了第二故乡,奋斗在灌云,扎根在灌云,我们期盼着灌云越来越好。所以,我们非常重视灌云县能按照中央的要求以实际行动打造好营商环境。”陈进良对法治周末记者如是说。
       据陈进良介绍,恒仁公司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从2014年至今已纳税超过两亿元。倪卫东还是灌云慈善总会的名誉会长,每年捐赠20万元做慈善。所以,倪卫东的问题,灌云浙商企业都很关切。
       灌云浙商企业在联名写给连云港市委的信中认为,这个案子的形成有着许多问题,需要查清幕后情况。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提出慎用刑事法律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叶林称,《通知》将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作为保护重点,强调慎用刑事法律,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划分罪与非罪、合法财产与非法所得、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的界限,切实纠正涉及企业家的冤错案件,强调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成为《通知》的最大亮点。
       叶林认为,在构造营商环境上,《通知》致力于全方位改善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营商法治环境,提出了创新司法理念和司法体制、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路。并突出对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有助于增强企业家投资创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通知》特别强调要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的效力,人民法院起草司法政策时,应当注意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形成“亲”“清”的政商关系。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司法实践中,从公安到检察院到法院都出台了保护营商环境的相关措施,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人身、财产权益。
       李海洋表示,实践中,一些地方尚存在“人走茶凉”的现象,任上的领导推出的营商政策,因为升迁或者调离,导致原有政策难以为继。保持营商政策的稳定性,才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政府要做好地方营商环境评估,并细化到各个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落实执行到实处。“不要瞎折腾,要做好长期规划,官员的目光要放长远些。”
       陈进良对此深有感触,在他看来,一个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应当符合三点:一是,贯彻落实当前的招商政策,而不是招进来以后就撒手不管了;二是,解决好重大的遗留问题,建议由专门的领导负责,组建专门的工作组,全县进行摸底排查,分类解决;三是,确实保护好外来投资人员合法的人身安全、财产权益。
       在最近灌云县举行的一次招商引资大会上,县委书记苏锋严肃提出:一定要加强对外来投资企业的保护意识。
       这一句话掷地有声,给陈进良和与他一样的外来投资企业带来了希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weekly.cn/hbfz/2020-12/17/content_8384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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