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一村民诉称高压线距其家宅过近存隐患
本文摘要:目前正在施工的500kV高压线距离我家住宅过近,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威胁我家人的安全。请求上级领导督促相关单位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彻底解决威胁我家安全的高压线问题,确保我家宅和人身安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麻
“目前正在施工的500kV高压线距离我家住宅过近,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威胁我家人的安全。请求上级领导督促相关单位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彻底解决威胁我家安全的高压线问题,确保我家宅和人身安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麻田村村民刘春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一份题为《关于高压线威胁我家人安全隐患的报告》的反映材料中,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麻田村村民刘春云陈述了事情经过: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法令第239号)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1.0米,1—10千伏1.5米,35千伏 3.0米,66—110千伏4.0米,154—220千伏5.0米,330千伏 6.0米,500千伏 8.5米。”
          
       该高压线为500千伏,在最大风偏情况下,距离我家应该8.5米以上才符合安全要求。目前,该高压线在无风的情况下离我家仅仅6米,远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更不用说在最大风偏情况下的安全距离了。对我家的人员和财产均构成巨大的安全威胁!
       上述问题,我多次反应到相关部门要求解决,相关部门每次都敷衍了事,拿不出合理的解释,更拿不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甚至怂恿我一个普通百姓跟实力雄厚的电力公司上法庭打官司。
          
       相关部门使用经济贸易推荐标准,为什么要强行针对老百姓。就是掉下高压线烧死老百姓之事,我全家确实很担忧(我说水平距离,李总指直线距离,指辐射,这两者不同概念,太专业。他说他们规定500千伏是5米,只要在国家政策法规找出第几条有500千伏水平距离5米我就服)。
       安全问题大于天!现在这根高压线天天悬在我家头顶,天天威胁着我家的安全,难到真要发生安全事故了,相关部门才会重视才会处理吗?为此,请求上级领导督促相关单位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彻底解决威胁我家安全的高压线问题,确保我家宅和人身安全。希望上级领导重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江西省赣州市 刘春云)   

来源:头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