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要严格依法依规 维护被征地农民正当权益
本文摘要: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确认权和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权,以及依法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我们村在征地过程中,没有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公告、公示,没有给村民看过征地的文件,也不给予失地农户合理安置,村民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确认权和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权,以及依法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我们村在征地过程中,没有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公告、公示,没有给村民看过征地的文件,也不给予失地农户合理安置,村民们对此感到失望。”云南禄丰县仁兴镇猪街村委会下营村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下营村位于仁兴镇集市四周,由于社会发展需要,土地逐渐被征用。以前征用后人均面积还能维持温饱,并且征用哪户安置哪户,2015年“武易”修建村民也积极配合。2016年11月份又说修建“标准化服务区”,以每平米87元征用了我村约560亩基本农田,有的村民所征面积少的户数已经签字,有的村民已全部征完。但没有给予安置。镇里、村委会、下营村委没有进行公告、公示,没有给村民看过征地的文件,只说叫签字算了,不征是不行的,但是不给予失地农户合理安置,并于2017年1月19日动工,把下营村最好的沙田挖、推得看不出是水田了。

       失地农户找过村委和镇里,于2017年2月7日找到县里,找过“武易”高速征地拆迁协调办公室,回到家里后镇里工作人员还是说不能安置。又于2月14日到州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但仍迟迟未给予安置。镇里多征用了50亩土地,说是用于安置失地农户,但土地不返还给失地村民,只返还给村集体。失地村民心里感到很不踏实。

       土地是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是农业之本、农民之根。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是生存权益最集中的体现。是农民但没有土地, 村民们以后靠什么过活。恳请上级领导给我村村民做主,给予我们生活的希望。

        同时,我们村还涉嫌存在以下这些问题。一是某些村干部涉嫌拉帮结派,欺下瞒上,剥夺公民选举权。如冷水塘村、下营村;二是涉嫌乱收费,乱收押金。冷水塘拆旧翻新,危房改造补助款,不按政策发放,疑吃回扣。风力发电,铁塔线路修建,占山、占地及树木等赔付款百姓不知情,无公布。建新农村每户押金2000元;三是下营村吃喝送礼严重,仅一年吃喝、送礼10余万元,政府给报4万元,剩余8万怎么办?村小组长争着当为啥,村集体无论大小事,每到开杂工工资吃喝下馆,又有钱,又有吃;四是下营村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拨款几百万元,耗尽几百万元又欠几百万元。好在下营村有土地卖,不愁钱。领导同志,你们去看一看,走一走,到底值多少钱?五是下营村石场承包费每年才几千元,不如百姓一门面租金。尊敬的领导同志,你们去看一看石场的规模,好心疼。集体资源,国家资源,快要被吃完;六是下营村东面公路服务区,南面政府征收区,占山、占沟渠、占树、占河道等等,集体土地少说有几十万平方米,说每平方米补给八、九十元,已是一笔惊人的钱。无公示,无人知晓,是不是应该向百姓公示。请上级领导下访百姓,给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