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映浙能集团是浙能锦江环境的第一大控股股东
◆ 浙能集团作为拥有雄厚资金实力的浙江省大型国有企业,将推动公司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新加坡,2019年12月3日 - 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WTE”)运营商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股份代号:BWM),前名为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特此宣布,已于2019年11月25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获股东通过更改公司名称及其他事宜。公司已更名为“Zheneng Jinjiang Environ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25日正式起效。
公司名称的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法律地位或股东的任何权利,现有股票将继续在新交所进行交易。
此次公司更名是在锦江绿能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绿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的附条件买卖协议完成后进行的。交易完成后,浙能集团持有浙能锦江环境当时全部已发行股本的29.79%,成为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
公司的更名反映浙能集团是公司最大控股股东,并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促进公众及公司未来业务伙伴对集团的认识。浙能集团是一家国有省级能源企业,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热力生产、石油煤炭天然气开发贸易流通、能源服务和能源金融等业务,管理企业200余家,供应电力约占浙江全省电力消耗的50%,煤炭供应占浙江省煤炭消费总量的近一半,供气量约占浙江省天然气消费总量的83%,在整个能源生产价值链上拥有巨大的能力、资源以及雄厚资金实力。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的融资能力和未来发展。
浙能锦江环境执行董事长韦东良表示:“此次更名反映了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将成为公司发展的一个新起点。浙能锦江环境作为新加坡上市公司,将在保持公司独立性的同时,在浙江省最大国企之一和最大民企之一的股东带领下,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股权合作的体制机制优势,聚焦垃圾发电业务,练好内功,升级品牌形象。在发展的崭新阶段,集团会牢牢抓住国内外环保发展的趋势与机遇,在着力巩固中国垃圾发电产业引领者地位的同时,探索新的海外发展机遇,以更高标准致力于打造海外标杆项目,实现致力于成为国际公认的全球著名废弃物管理公司这一长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