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制建设如何走出“脱敏”高地——拆迁
——江苏省射阳县一企业被软暴力“劝拆”带来的思考
江苏法制报9月24日消息,1981年出生的女县长吴冈玉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近日,她正式完备申报,将成为一名“公职律师”。获此消息,射阳民众,特别是生活居住在开发区的民众欢欣鼓舞,纷纷奔走相告:我们县终于来了位懂法讲法的县长,以后我们这终于不会再有强拆了……
然而,射阳县恒源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公司)法人代表丁雨清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法学研究生学历的吴冈玉是2019年1月就任射阳县县长,丁雨清2019年3月公开举报开发区以王广为主任的征收办于2017年7月份在没有任何土地、房屋征收批文的情况下,以超高补偿为诱饵,私下将恒源公司六家租户高利“诱离”公司厂区,从而达到超低价逼迁牟利的违法行为举报到相关有权机构,等来的却仍然是推诿、不作为,等来的还是每年损失60多万的无助……
公仆当怀有敬畏法律之心
自2017年7月两年多来,丁雨清多次找射东村村支书朱晓华、开发区征收办主任王广讨要说法。前段时间,开发区信访办才出了一份把开发区完全“置身事外”的回复,让当事人哭笑不得。丁雨清告诉记者:“王广和朱晓华两人以超出市场价近十倍的搬迁费付给我公司的租户,哄他们搬迁。六家租户搬迁,拆迁办就给了200多万元搬迁费,而实际上六家租户的整个瓷砖等实物也不值200万元,这是不是有点不正常?六家租户的装修跟我恒源公司都有协议,搬迁时所有的装修都属于我方的,所以不存在装修费补偿这一事实,其中暗箱操作损公肥私的痕迹再明显不过了,拆迁中的腐败几乎是一目了然。”射东村支书朱晓华、开发区征收办主任王广在没有任何征收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目无法制,全无敬畏法律之心,随便将黑手伸出法律的笼子。记者相信,朱晓华、王广这样以人民公仆自诩,却干着损民肥私勾当的官员终会被他的主人所抛弃。
记者了解到,恒源公司拥有自建厂房2000多平方米,近几年由于经营不景气,遂采取出租厂房方式维持职工生计(年租金60多万),用以自救,理应得到政府的同情和支持。然而,2017年7月4日,射阳县经济开发区拆迁办以射东居委会的名义,在不具有任何征收文件、不具有拆迁主体资格的情况下,不通知被拆迁主体恒源公司,私自跟恒源公司租户龚良记、龚栋华等六家商户签订房屋搬迁协议书,严重损害了恒源公司的合法利益。为了达到逼走恒源公司的目的,六家租户被“诱迁”仓库,拆迁办竟然花了200多万元搬迁费。另外还有一户叫陈辉,与恒源公司租赁合同已经终止,且仓库内没有任何实物,拆迁办主任王广竟然也给补偿了大概10万元,让附近的群众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作为不具备拆迁主体资格的村委会,在没有土地、房屋征收批文的情况下,给恒源公司租户搬迁的200多万的补偿金是从哪里来的?是否涉及资金使用的再次违规甚至是违法?让丁雨清啼笑皆非的是,恒源公司的2000多平米厂房和出让的4000多平米工业用地才估价150万元。如此反常的搬迁费,如此反差的费用让人不可思议。
上个世纪末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经济在GDP总量中分量的加大,一种以公权力为引擎的“推土机”经济大行其道。特别是近十多年来,有关在江苏的暴力抗拆的事件接二连三地荡起民众心中的波澜:2009年5月,江苏宿迁王马玲为抗拆挥刀砍死1人砍伤6人;2013年12月,苏州范木根被拆迁者入户围殴一怒之下捅死2人;2018年10月,江苏扬州韦刚因拆迁被打开车撞死2人撞伤8人……这些血案无疑刺痛了社会的神经。
依法治国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国策,下沉到基层就是依法治县,具体细化下来,治县的主体是治官。涉及民生问题,咱们不仅要依法合规,还要慎之又慎;不仅要遵章守纪,还要有“菩萨心肠”。这样,后徐超时代(无证强拆)就会远离我们,真正走上习近平主席设计的“依法治国”的轨道上来……
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我们的公仆怀有敬畏法律之心,这些悲剧完全可以避免。据记者在射阳县的调查,前几年在这里发生的暴力拆迁事件并不稀见……
官员当胸存尊重产权意识
让记者疑惑的是,近几年来射阳县开发区和合德镇的拆迁大多是在没有征地批文的状态下完成的,而作为土地原占有者、使用者的民众,产权被严重忽视。在射阳县,政府几乎可以任意地、单方面地划定征地或者拆迁的范围,任性地将拆迁地块分为九大组团地块,随意抢占、分割老百姓的土地,在群众中制造极大的恐慌。这是谁之过?
让人震惊的是,在过去几年,特别是后徐超时代(原射阳县委书记,2014年5月违纪被查),射阳县政府官员对拆迁乐此不疲。从中人们感受到,射阳县地方政府官员似乎已经把为经济增长而强拆民房和强占农民的耕地当成了习惯,把强制拆迁当成了一种政绩来炫耀。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射阳县政府对滥用强制拆迁权的放纵,已经让基层官员的心态严重扭曲。对于中央倡导的优良治理秩序而言,这是十分可怕的。
丁雨清流着泪说:“射东村支书朱晓华、开发区征收办主任王广不仅将恒源公司的租户用高价哄走,不能提供省、市、县征收批文还散布说我厂说拆就拆,目前商户不敢租我公司的房子,致使我公司无法出租厂房,每年损失达60多万元,职工生活无以为继。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了,现在我们生活没有着落,我们的损失找射东村支书朱晓华、开发区征收办主任王广全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们现在失去了唯一生存来源,我们该怎么办?”
本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范畴的土地产权转让,被全部纳入射阳县政府以公权力为支撑的对民众行使的征收范围内。这样在没有任何征收批文情况下,拆迁过程中产生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不客气地说,这些官员的心中个体产权的意识根本是荡然无存。在征地和拆迁实施过程中,经济开发区和合德镇政府自然也就享有广泛特权,尤其是可以随意使用强制手段,所以暴力就成为了拆迁过程中的常规“装备”。在政府特权的肆虐下,自然就失去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正当性。我们深知,以非法、暴力拆迁来实现经济增长的过程,也正是制度和法治文明快速流失的过程。同时,无形中在群众身边制造着恐慌,跟中央的大政方针渐行渐远,谁之责?
射阳县开发区拆迁办王广在恒源公司租户搬迁这波“神仙操作”中,无视被拆迁主体单位恒源公司的存在,冒着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风险,直接跟租户“接驳”,记者有理由怀疑这是政府个别官员在借恒源公司租户这几双白手套来洗钱。
领导当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越告诉记者,“拆迁要按照2011年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恒源公司在拆迁过程中是完全民事主体资格单位,租户只能是从体拆迁资格。也就是说,租户只能跟恒源公司谈搬迁,或者经恒源公司同意,租户才能跟拆迁单位谈搬迁。即使租户跟拆迁单位谈妥,最后还得恒源公司签字认可方行。恒源公司租户搬迁案中,且不谈拆迁单位主体资格和相关征地、拆迁的批准文件的问题,单就村委会和恒源公司租户签订的搬迁协议,就属于严重违规,甚至是违法。如果谈到搬迁补偿标准远远高于市场价,那就涉及到相关领导渎职、犯罪问题了。”
从恒源公司租户搬迁的案例看,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也是受巨大的利益撬动,授意王广这类“领导”(以下称王广们)绕开程序铤而走险,不顾当事人的权益,任意妄为。从另一个侧面暴露了射阳县地方政府官员追求政绩、利益,忽视公平正义的思想根深蒂固,把老百姓的利益置于一个可有可无的地位,背离了我党执政为民的要旨,这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所不允许,也是广大民众所不能接受的。
在射阳县,王广们正在制造着政府的公信力全面流失,制造着破坏中央推进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制造着即将被拆迁的群众心里上的恐慌。射阳县主要领导应该清楚和明白,这些已经失去的,或者即将失去的民心恰恰是我们政府最宝贵的财富,而不是GDP。当我们再次想寻回时,那将是难之又难。可以肯定地说,此时,即使王广们被查处、被法办,也挽回不了万分之一。
记者了解到,射阳县开发区及合德镇前两年多处拆迁都没有公示县级以上政府房屋征收、征地拆迁许可的相关批准文件。拆迁办跟拆迁户在补偿实施过程中,似乎都处于“口袋赌”状态,拆迁户不得保留拆迁协议,签字的协议书只能由“拆迁办”单方面保存(但基本上都是以村委会名义),这就给拆迁腐败带来良好的契机。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近期射阳县相关单位在盐射高速建设用地的征收过程中,同样采取以村委会(居委会)名义跟农户签订土地征用协议的不规范手段,且每亩耕地只补偿11200元,安置费每亩耕地只支付14000元。这显然远低于省政府的规定,也大大低于附近相邻县区的补偿标准,这是为什么呢?这显然并没有摆脱后徐超时代滥法的“印记”。
射阳县地方政府在前几年非法、无证拆迁过程中,利用公权力进行巧取豪夺,在法律面前的堕落失重,没有了敬畏法律之心,严重透支了老百姓对和谐社会的期许,悖逆了党中央的殷殷期望,亵渎了大众对依法治国的深切期盼。习李新政下,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秩序、推进政治文明的长久建设是目前各级政府任务的重中之重。而射阳县政府却反其道而行之,大搞强拆、巧拆,利用房地产拉高GDP,实是损民不利国的事。记者相信,一个明智的或者心存善念的领导,绝对不会走上这样一条泥泞小道。
射阳群众似乎都在翘首以盼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的吴冈玉县长高举起法律的大旗,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制意识,早日全面建立起以群众利益为中心的基层施政理念,抓紧拨乱反正后徐超时代的违法强拆、滥拆,还群众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园。记者相信,多年以后,即使吴冈玉县长走出射阳,在群众的心里也不愿留有万一之怨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