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县:多名农民工讨薪两年 中建二局为何一拖再拖何时才能
本文摘要:临近年关,回家过年却让农民工们焦头烂额,因为工资迟迟不发放导致农民工年底只能空手回家。这其中就包括河南安阳市北关区永安街的荆志华,荆志华需要讨回的不仅是自己的工资,还有整个工程队14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拖欠工资的一方竟然

临近年关,回家过年却让农民工们焦头烂额,因为工资迟迟不发放导致农民工年底只能空手回家。这其中就包括河南安阳市北关区永安街的荆志华,荆志华需要讨回的不仅是自己的工资,还有整个工程队14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拖欠工资的一方竟然是大型国有企业—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

竣工后中建二局拖欠农民工工资

云南省为更好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卯家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并将此工程承包给中建二局,中建二局将工程分包给梅州金冶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简称金冶顺公司),之后该工程的水电项目具体分包给了荆志华等五家班组,并于2019年签订协议,其中荆志华带队承包该项目5号地块(2、5、6、7、8、9、11 号楼)水电安装工程。此后荆志华工程队兢兢业业,认真完成了工作内容。该工程于2020年3月验收合格,3月20日,居民陆续入住。

按照合同约定,中建二局应支付工程款项的 97%,但截至目前只支付了50%,拖欠金冶顺公司工程进度款2000万元(其中包含荆志华工程队工资400万元)。在工程即将竣工时,金冶顺公司多次催促中建二局确认施工进度并支付款项,其经理郭林博却以“领导未指示”为由不予确认。竣工后,金冶顺公司再次找到中建二局要求支付相关款项,对方仍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结算,导致14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共计2688199元无法发放。

国有企业公然耍赖,始终推脱“下月支付”

春节前夕,在多方经调解下,中建二局终于同意支付工资,要求金冶顺公司开具应付荆志华工程队工资2688199元相对金额的工程发票给中建二局,同时提交工资表、考勤表等相关资料,并缴纳151800.53元税费,随后金冶顺公司开具了中建二局所欠工人工资总额11220373.68元的发票,荆志华等人也缴纳了相关税费,此事已在劳动局备案。

然而等到腊月二十九,中建二局却突然反悔,宣称没钱支付工资,经理康体表示年后才能支付工资。2021年3月4日,在鲁甸县文屏镇派出所所长合春涛的调解下,中建二局的负责人张波承诺在4月23日之前支付工资。到期后对方再次失踪,电话、办公区都无法联系到,后来终于与中建二局取得联系,对方又将支付期限延迟到2021年9月,9月时故技重施,仍以“正在筹备”为由拖延支付。

在此期间,金冶顺公司多次到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和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昆明分公司协商此事,要求中建二局尽快支付总共拖欠的11220373.68元农民工工资,但中建二局始终以“下个月支付”、“未收到相关拨款”为借口拖延至今,导致现在荆志华工程队仍未拿到被拖欠两年的工资!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现象何时休!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在全民幸福指数提高的情况下,为何农民工却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无数的农民工因讨薪走上绝路,这种现象何时才能真正消失?2022年1月7日,中国发展网刊登了一篇《云南鲁甸:卯家湾扶贫搬迁群众入住三周年,幸福指数持续攀升》的文章,我们在为卯家湾人们感到幸福的同时,也要对承包该项目的荆志华工程队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引起重视。

中建二局身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却发生社会影响如此恶劣的事情,如何对得起党和国家的各种支持?更讽刺的是,在中建二局签订的《鲁甸项目一工区水电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必须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建二局难道要公然违背合约吗?那此后谁还敢与中建二局谈合作?这损害的不只是中建二局眼前的利益,更是对所有的国有企业的巨大伤害!

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中建二局丝毫不顾及自己国有企业的特殊身份,倘若仍执迷不悟,拖欠工资,势必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上报的农民工工资表还欠黄志强、戴为福、王满等班组。他们真切地希望有关监管部门能对中建二局长期拖欠农民工数百万元工资、损害国有企业形象的事情引起重视,深入调查,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尽快支付工资,解决农民工的烦心事,维护合法权益!我们也相信在监管部门的介入下,荆志华工程队一定能尽快拿到被拖欠数年的工资,安心过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