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诉称其7.55亩土地使用权凭空消失
本文摘要:近日,贵州省仁怀市大坝镇五岔村沟头组村民李明伸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1984年、2008 年至2017年12月20日至今土地确权问题,该问题一直困扰我多年,曾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仍得不到根本解决。 其一,仁怀县(现为仁怀市)政府1984年确权情况说明(附件
近日,贵州省仁怀市大坝镇五岔村沟头组村民李明伸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1984年、2008 年至2017年12月20日至今土地确权问题,“该问题一直困扰我多年,曾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仍得不到根本解决。”
            
       其一,仁怀县(现为仁怀市)政府1984年确权情况说明(附件一)。本人及父亲承包该土地使用已37年,有仁怀县政府1984年保存至今的承包证明。据1984年土地承包登记表明细记载,共计承包土地为,耕地:秧田2.99亩,财神会田5.69亩,黄泥田2.1亩,沙田4.8亩,水井门田0.3亩;其它土地:黄泥田土地2亩,节排坡土地3亩,石花树土地2.8亩;林地:松林头山林地2亩,龙洞湾山林地1亩,沙儿湾山林地1亩。共计27.68 亩。
       其二,仁怀市2008年确权林权证情况说明。2008年确权证坐落于仁怀市大坝镇五岔村沟头组显示:沙坡1.46亩东抵李某维田、西抵李某尧林界、南抵钟某荣林界、北抵李某尧林界。蔡某祥居住本人山顶松林房子南抵林界;松林头5.43亩东抵赵某素林界、西抵山梗、南抵令狐某江土、北抵李某尧林界;龙洞湾13.24亩东抵李某学田、西抵李某尧林界、南抵钟某荣林界、北抵李某尧林界。共计20.13亩。
       
       其三,主要问题。根据1984年土地确权表及2008年土地确权登记表来看,两次登记结果相差7.55亩土地使用权。该林权使用权面积无故缺失主要为:
       (一)以2008年松林头确权证表来看,2008 年土地确权证松林头地侵占情况统计,东底赵某素林界石硬直下路松林头地约100余平方,西抵令狐某江林界侵占松林头地约100多余平方,南抵唐某军林界侵占松林头地约100余平方(土地使用权人已变更)。松林头东抵唐某升路,无条件的侵占我户松林头地30多年。户主唐某升3子唐某康、唐某希、唐某飞3兄弟共计侵占2亩松林头。令狐某波侵占路界土地约40余平方。
       2008年土地确权证沙儿湾坟山情况统计(附表二);2017年土地确权证沙儿湾坟山大坝镇五岔村委私自以强侵弱变硬他人。东抵唐某飞林界南面与东面侵占约80余平方(土地使用权人已变更)、唐某希侵占约20平方、南抵唐某强林界侵占约80余平方界内耕种(土地使用权人已变更),南抵唐某敏界内侵占约80余平方(土地使用权人已变)赵某素户,长子唐某建侵占冈上坟莫土地约70余平方(土地使用权人已变更)。
       
      (二)某些村民蛮横无理,不守乡规民约就罢了,胆大包天多次违法。唐某强是本村村民,仗着长子唐某超的村干部官威,长期侵占本家族承包的土地林权。唐某超以家族唐某飞多次砍挖本人林地上种植的梨木树头,混淆界标,致使多户土地临界混淆。其种种行为违背村规民约,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蔡某祥是仁怀市火石镇小山村瓦房沟组山羊冈住,其子蔡某白为本户邻里关系,这几十年来一直侵占着本人松林地木材,侵占松林面积约2亩。仗着家族势力,多次放火烧山,其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但是仅依靠家族势力,无法追究其责任,放纵该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本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得到的批复都在推诿扯皮。本人财产损失只是其一,追根溯源,皆是国家财产损失。本人及家族世代以耕种农田为业,面朝黄土背朝天,从未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关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本人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均得不到有效解决,也从未派相关部门前来重新勘测,甚至因反映该问题遭到多户毒打、相关人员阻挠。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终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为依归。凭空消失的7.55亩土地使用权,是本人及家族的命根子。期盼上级领导高度关注,彻查该问题,还本人及家族一个公道。 (贵州省仁怀市 李明伸)

来源:头条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