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诉称承包土地屡遭村干部打压损失惨重
本文摘要:核心提示: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核心提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大孙各庄村原村主任史某富、现任村支书史某建(叔侄关系),涉嫌非法占用上百亩农用地建厂建房,非法牟利。他们跟我要灌溉管道使用费,不交就直接给我断水断电,导致苗木浇不上水大面积死亡,给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在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大孙各庄村承包经营土地的汪某杰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6年,我们机缘巧合到大孙各庄村,得知当村村民手中部分林果种植地没有种植,都已荒废。原因之一,所安装的管道和配套设施质量不佳,且灌溉管道埋的浅,接口达不到要求,浇水时管道易崩,存在安全隐患。如果维修,花费过大;原因之二,地势不平,如果种植需要投入机械平整土地,成本过高,百姓承受不起。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于是我想党和国家对于生态坏境这么重视和支持,而且还能带动本村村民就业,这样正好两全其美。我便挨个与村民沟通想包地种植苗木,恢复生态。
村民们很支持我的想法,并同意把地承包给我。于是,2017年我找来赞助商开始与当村村民签订合同,以1000元/亩/年的价格开始包地(当时该村包地种白薯价格为300元/亩/年),共计包地200多亩。随后找来钩机、铲车等机械,用了4个月的时间,整体规划区域,平整场地,自己维修灌溉管道及接口、挖树坑等。后雇用本村及周边村庄几十名村民开始种树、浇水、养护,带动本村及附近村村民就业。大孙各庄村一户村民,因家中有病人,不能远离打工,生活比较困难,吃饭都成问题,我们得知情况后就一直雇佣该村民长期干活,不出远门还能照顾家里,也有了收入,村民很感激。经过大家齐心协力,当时共计种植4万余株精品苗木。累计投资500多万元。
其一,2018年史某富在该村当村主任的时候,利用自己的权利,要求我每年向他上交设施(水井、水泵、变压器、灌溉管道等)使用费等13600元,否则直接给我断水断电。我们当时与该村村民签订承包地合同的时候,与当地村民约定并在合同里阐明,与村民享受水、电等村里配套设施的同等待遇,水电费我们以每度电1元钱交给村里电工,而灌溉管道、泵、变压器等配套设施坏了我们自己维修,村里都不管。而且当时有很多外地人也在大孙各庄村包地种植,但都没有交上述费用。
为了及时给苗木浇水,减少损失,也为了息事宁人,我们选择忍让,于是交了13600元。后来大孙各庄村支书换届选举,史某富的侄子史某建在其运作下当选为该村村支书。史某建刚上任就对我说:你们在我的地方包地,2018年所交的费用太少,应该交3万多元。我据理力争,史某建直接给我在2019年3月底断水断电1个多月,导致我种植的苗木因浇水不及时,出现大面积死亡。
后我找到邦均镇领导反映情况,结果当时镇领导却全力支持史某建,并委派镇合同办重新拟出一份有利于史某建的协议,要求我每年上交大孙各庄村村北我所承包地里的配套设施使用费、维护费共计32880元(协议签完镇里直接拿走,没有给我们留一份,也不让我们拍照)。走投无路之下,我们在2019年也交了。
但是没想到的是2020年4月份,村支书史某建跟我说费用去年交的少,这次要交4万多元,否则直接断水断电。这还有天理王法吗?在大孙各庄村有多少外来户包地不用花这笔费用,多少外来户在基本农田上堆放垃圾、砂石料等他都不管,就专门对我们进行打压,至今为止还继续给我们断水断电。这样下去,我们投资这里的几百万元将会颗粒无收,带动村民就业也成为空谈。
其二,史某富、王某军、史某健、史某坤在大孙各庄村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建造多处楼房、工厂(违法建筑)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改造,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
王某军(史某富妻子)于蓟州区注册天津市蓟县玉富水泥构件厂,并在大孙各庄村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王某军为经营者;史某健(史某富侄子)于蓟州区注册天津市蓟县健松水泥制品厂,并在大孙各庄村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史某健为经营者;史某坤(史某富儿子)于蓟州区注册天津市蓟县瑞奥通水泥制品厂、天津市瑞奥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玉富建材(天津)有限公司,并在大孙各庄村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史某坤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史某富参与上述企业经营。
史某富、史某健在大孙各庄村利用担任村主任、支书等职务便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大孙各庄村占用大量农用地建造多处楼房、厂房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造成农用地不可逆的损害,农用地质量遭到破坏,无法耕种。土地资源被大量非法占用和毁坏,严重侵害农民权益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家族企业,非法在农用地上建设楼房、厂房,改变土地用途,数额较大,造成土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应该得到制止并受到行政处罚。如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其三,2020年11月27日,邦均镇信访办给我打电话,让我周一去镇司法所说给我解决问题。于是2020年11月30日,我上午8点30分准时到了镇司法所,由孙所长接待并询问情况,然后让我回去等结果。2020年12月1日,孙所长给我回复说现在已经年底了,还是要先交钱,然后让我使用一个月时间用来浇水。
我相应国家号召在老百姓手中包地种树,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村里生活质量,提高村民收入,水电费一分不少,灌溉管道、泵坏了我出资出人修理,为什么村里还收我不合理的费用?为什么只给我使用一个月?每亩地每年1000元的租金,不给使用水电的话,请问谁会包。我承包地里的树从2020年4月开始到现在,他们就给我断水断电长达9个月之久,给我造成损失谁来负责?
其四,2020年4月,史某建又跟我要灌溉管道使用费4万多元。我一个大学毕业生,包地种树已经用光所有家底,还跟朋友借了几百万元,真的交不起了。这次我没有向其低头。于是史某建又给我断水断电。期间我工地人员多次报警(5—9月),得到的结果就是要不起诉,要不交钱。我真的诉求无门了。
2020年10月6日晚,在我承包地里存放发电机及水泵的围挡被人撬开。10月7日早晨工人上班发现后告诉我,于是我立即报警。上午8点左右,民警到现场查看,随后9点将我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在中午12点40分我从派出所出来后,得知在我承包地里的围挡内,原先在井里的水泵被小屯村王某给拔了出来,并随意扔到外面;11月16日中午,工人发现昨天我种植的苗木被人为破坏,围挡也被人为损坏。随后给我打电话说明情况。当时我在北京,于是我就打电话报警,说我种的树被人破坏。民警到场后,经盘问我地里干活的工人,及询问附近的村民,调查出是王某手下的大光头(不知道姓名)破坏的。
做为一名大学毕业生,我满怀热血和梦想来这片土地干点事,不辜负国家对莘莘学子的培养,只想踏踏实实包地种树,凭自己能力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回报百姓、回报社会、回报国家,结果处处受到打压和刁难。
目前,因为地浇水的问题,汪某杰以涉嫌寻衅滋事被采取强制措施。2020年12月28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未果,给出的理由是:采取取保候审可能毁灭证据;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能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得维护当地政府,不能就这样给放了。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恳请有关部门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头条资讯
2016年,我们机缘巧合到大孙各庄村,得知当村村民手中部分林果种植地没有种植,都已荒废。原因之一,所安装的管道和配套设施质量不佳,且灌溉管道埋的浅,接口达不到要求,浇水时管道易崩,存在安全隐患。如果维修,花费过大;原因之二,地势不平,如果种植需要投入机械平整土地,成本过高,百姓承受不起。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于是我想党和国家对于生态坏境这么重视和支持,而且还能带动本村村民就业,这样正好两全其美。我便挨个与村民沟通想包地种植苗木,恢复生态。
村民们很支持我的想法,并同意把地承包给我。于是,2017年我找来赞助商开始与当村村民签订合同,以1000元/亩/年的价格开始包地(当时该村包地种白薯价格为300元/亩/年),共计包地200多亩。随后找来钩机、铲车等机械,用了4个月的时间,整体规划区域,平整场地,自己维修灌溉管道及接口、挖树坑等。后雇用本村及周边村庄几十名村民开始种树、浇水、养护,带动本村及附近村村民就业。大孙各庄村一户村民,因家中有病人,不能远离打工,生活比较困难,吃饭都成问题,我们得知情况后就一直雇佣该村民长期干活,不出远门还能照顾家里,也有了收入,村民很感激。经过大家齐心协力,当时共计种植4万余株精品苗木。累计投资500多万元。
其一,2018年史某富在该村当村主任的时候,利用自己的权利,要求我每年向他上交设施(水井、水泵、变压器、灌溉管道等)使用费等13600元,否则直接给我断水断电。我们当时与该村村民签订承包地合同的时候,与当地村民约定并在合同里阐明,与村民享受水、电等村里配套设施的同等待遇,水电费我们以每度电1元钱交给村里电工,而灌溉管道、泵、变压器等配套设施坏了我们自己维修,村里都不管。而且当时有很多外地人也在大孙各庄村包地种植,但都没有交上述费用。
为了及时给苗木浇水,减少损失,也为了息事宁人,我们选择忍让,于是交了13600元。后来大孙各庄村支书换届选举,史某富的侄子史某建在其运作下当选为该村村支书。史某建刚上任就对我说:你们在我的地方包地,2018年所交的费用太少,应该交3万多元。我据理力争,史某建直接给我在2019年3月底断水断电1个多月,导致我种植的苗木因浇水不及时,出现大面积死亡。
后我找到邦均镇领导反映情况,结果当时镇领导却全力支持史某建,并委派镇合同办重新拟出一份有利于史某建的协议,要求我每年上交大孙各庄村村北我所承包地里的配套设施使用费、维护费共计32880元(协议签完镇里直接拿走,没有给我们留一份,也不让我们拍照)。走投无路之下,我们在2019年也交了。
但是没想到的是2020年4月份,村支书史某建跟我说费用去年交的少,这次要交4万多元,否则直接断水断电。这还有天理王法吗?在大孙各庄村有多少外来户包地不用花这笔费用,多少外来户在基本农田上堆放垃圾、砂石料等他都不管,就专门对我们进行打压,至今为止还继续给我们断水断电。这样下去,我们投资这里的几百万元将会颗粒无收,带动村民就业也成为空谈。
其二,史某富、王某军、史某健、史某坤在大孙各庄村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建造多处楼房、工厂(违法建筑)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改造,改变被占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
王某军(史某富妻子)于蓟州区注册天津市蓟县玉富水泥构件厂,并在大孙各庄村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王某军为经营者;史某健(史某富侄子)于蓟州区注册天津市蓟县健松水泥制品厂,并在大孙各庄村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史某健为经营者;史某坤(史某富儿子)于蓟州区注册天津市蓟县瑞奥通水泥制品厂、天津市瑞奥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玉富建材(天津)有限公司,并在大孙各庄村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史某坤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史某富参与上述企业经营。
史某富、史某健在大孙各庄村利用担任村主任、支书等职务便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大孙各庄村占用大量农用地建造多处楼房、厂房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存储,造成农用地不可逆的损害,农用地质量遭到破坏,无法耕种。土地资源被大量非法占用和毁坏,严重侵害农民权益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家族企业,非法在农用地上建设楼房、厂房,改变土地用途,数额较大,造成土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应该得到制止并受到行政处罚。如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其三,2020年11月27日,邦均镇信访办给我打电话,让我周一去镇司法所说给我解决问题。于是2020年11月30日,我上午8点30分准时到了镇司法所,由孙所长接待并询问情况,然后让我回去等结果。2020年12月1日,孙所长给我回复说现在已经年底了,还是要先交钱,然后让我使用一个月时间用来浇水。
我相应国家号召在老百姓手中包地种树,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村里生活质量,提高村民收入,水电费一分不少,灌溉管道、泵坏了我出资出人修理,为什么村里还收我不合理的费用?为什么只给我使用一个月?每亩地每年1000元的租金,不给使用水电的话,请问谁会包。我承包地里的树从2020年4月开始到现在,他们就给我断水断电长达9个月之久,给我造成损失谁来负责?
其四,2020年4月,史某建又跟我要灌溉管道使用费4万多元。我一个大学毕业生,包地种树已经用光所有家底,还跟朋友借了几百万元,真的交不起了。这次我没有向其低头。于是史某建又给我断水断电。期间我工地人员多次报警(5—9月),得到的结果就是要不起诉,要不交钱。我真的诉求无门了。
2020年10月6日晚,在我承包地里存放发电机及水泵的围挡被人撬开。10月7日早晨工人上班发现后告诉我,于是我立即报警。上午8点左右,民警到现场查看,随后9点将我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在中午12点40分我从派出所出来后,得知在我承包地里的围挡内,原先在井里的水泵被小屯村王某给拔了出来,并随意扔到外面;11月16日中午,工人发现昨天我种植的苗木被人为破坏,围挡也被人为损坏。随后给我打电话说明情况。当时我在北京,于是我就打电话报警,说我种的树被人破坏。民警到场后,经盘问我地里干活的工人,及询问附近的村民,调查出是王某手下的大光头(不知道姓名)破坏的。
做为一名大学毕业生,我满怀热血和梦想来这片土地干点事,不辜负国家对莘莘学子的培养,只想踏踏实实包地种树,凭自己能力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回报百姓、回报社会、回报国家,结果处处受到打压和刁难。
目前,因为地浇水的问题,汪某杰以涉嫌寻衅滋事被采取强制措施。2020年12月28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未果,给出的理由是:采取取保候审可能毁灭证据;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能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得维护当地政府,不能就这样给放了。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恳请有关部门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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