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两名工人被砸死,认定为交通事故引质疑
本文摘要: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实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实实在在成效。
“发生在2014年9月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名正在施工的工人被砸死。由于一些部门涉嫌存在不作为行为,致使此案从定性、提起罪名到判决出现错误,使受害人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家住黑龙江省讷河市东南街房产家属楼的石祥杰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4年9月12日,中午大约12点50分左右,在一个个人承包的工程——嫩泰高速公路嫩江至讷河段水毁工程,工人正在现场施工。施工现场的状况是,企业用路锥封闭了一个很大的作业区,作业区内的应急车道上,依稀分布很多工料。在作业区内的行车道上,从北向南分别分布着企业拉水用的四轮车(头朝北尾朝南停放),几乎占据全部行车道的石头堆,再往南就是一个很大的沙石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人需要石头,所以现场的一名工头就调来一台铲车来铲堆放在行车道上的石头。可是,这名铲车司机(没有驾驶证和特业证)没有在作业区内作业,而是超出了作业区占用唯一能够通行的机动车道(下称超车道)在施工作业,使其它社会车辆无法通过作业现场。
错误的事故现场图
正当这台铲车占用超车道在施工作业时,从施工作业现场的来车方向驶来3台车辆,其中有2台小轿车在超车道上一前一后向施工现场驶来,另外1台重载的大货车在行车道上也向施工现场驶来。当这3台车辆距离现场大约100米左右时,有一名工人看到这3台车辆马上就要到达施工现场了,他就拿起了2个路锥很快把它放到超车道上。这2个路锥几乎与四轮车尾部平行,就这样突然封闭了超车道,几乎在把超车道封闭死的同时,2台小轿车紧急刹车而被拦停停在超车道上,紧接着在行车道上行驶的大货车也到达了施工现场。由于大货车是重载,又由于是突然封闭道路,大货车来不及刹车,为了规避风险大货车就从四轮车与小轿车中间穿过。当大货车穿过小轿车后,本应该向“里”打方向盘进入超车道,可是这时的超车道上正有铲车占用超车道在施工作业,所以,大货车就本能地向“外”打方向盘。可是,恰恰这时大货车运行的右前方有企业几乎占据全部行车道的石头堆,这样一来就把大货车的转向拉杆撞坏,车失去了控制而侧翻到右侧的沟里,把2名正在施工的工人砸死。就是这么一起死亡2名工人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在有关部门没有对事故性质做出认定之前,我们受害人就不认可事故调查组王组长所说的,这起事故是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王组长表示,讷河市安监局没有向我们要材料,我们无权做出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认定。我们同他说到,讷河市安监局没有要,你们为什么不移交啊?
当交警部门做出此事故是“道路交通事故”后,我们就找到其负责人同他详细述说了事故的经过,特别是企业突然封闭道路和铲车占用道路这2种行为时,该负责人不相信企业有突然封闭唯一允许通行道路和占用唯一允许通行道路行为。当其把主管交通事故的负责人叫到他的办公室后,确认我所说之事属实、没有虚构后,认为案件有误,让我回家等消息,可是,最后还是没有解决。
这样,我们就找到了讷河市公安局原负责人李某某。李某某把交警部门的李队长和法制科的史科长叫到了一起。就我们四个人,李某某向李队长确认,发生事故时,企业是否占用唯一允许通行的机动车道?是否突然封闭唯一允许通行的机动车道了?李伟队长表示,是有这两个行为。这时,李某某就在我们面前吩咐李队长,你马上去与安监局沟通,把这个问题处理好,不然车主还是个事!可是最后不了了之。
当案件由市局转到检察部门时,办案人员也发现案卷存在问题,并于2015年1月22日把案卷退回了,要求进行补充侦查。可是,在没有进行补充侦查的情况下,就把案卷又原封不动地转给了检察部门;此案件由当地法院判决后,检察部门于2017年2月23日曾下达了一个检察建议,包括四大类、近30个问题。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此次事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安监部门负责人郭某某。他表示:我知道这个事情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我们找到该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孙某某,开始他明确表示,这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让我们回家等消息。等了几天后我给孙某某去电话,这时他的态度改变了,说到:既然交警部门处理了,就让交警部门处理吧,是属于交通事故。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价值取向。综上所述,由于一些部门涉嫌存在不作为行为,致使此案从定性、提起罪名到判决出现错误,放走了真正的疑犯,使无辜的人受到了惩罚,使受害人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今,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纪公正处理,还2名无辜死亡工人一个公道!
2014年9月12日,中午大约12点50分左右,在一个个人承包的工程——嫩泰高速公路嫩江至讷河段水毁工程,工人正在现场施工。施工现场的状况是,企业用路锥封闭了一个很大的作业区,作业区内的应急车道上,依稀分布很多工料。在作业区内的行车道上,从北向南分别分布着企业拉水用的四轮车(头朝北尾朝南停放),几乎占据全部行车道的石头堆,再往南就是一个很大的沙石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人需要石头,所以现场的一名工头就调来一台铲车来铲堆放在行车道上的石头。可是,这名铲车司机(没有驾驶证和特业证)没有在作业区内作业,而是超出了作业区占用唯一能够通行的机动车道(下称超车道)在施工作业,使其它社会车辆无法通过作业现场。
错误的事故现场图
事故发生后,在有关部门没有对事故性质做出认定之前,我们受害人就不认可事故调查组王组长所说的,这起事故是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王组长表示,讷河市安监局没有向我们要材料,我们无权做出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认定。我们同他说到,讷河市安监局没有要,你们为什么不移交啊?
当交警部门做出此事故是“道路交通事故”后,我们就找到其负责人同他详细述说了事故的经过,特别是企业突然封闭道路和铲车占用道路这2种行为时,该负责人不相信企业有突然封闭唯一允许通行道路和占用唯一允许通行道路行为。当其把主管交通事故的负责人叫到他的办公室后,确认我所说之事属实、没有虚构后,认为案件有误,让我回家等消息,可是,最后还是没有解决。
当案件由市局转到检察部门时,办案人员也发现案卷存在问题,并于2015年1月22日把案卷退回了,要求进行补充侦查。可是,在没有进行补充侦查的情况下,就把案卷又原封不动地转给了检察部门;此案件由当地法院判决后,检察部门于2017年2月23日曾下达了一个检察建议,包括四大类、近30个问题。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此次事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安监部门负责人郭某某。他表示:我知道这个事情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我们找到该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孙某某,开始他明确表示,这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让我们回家等消息。等了几天后我给孙某某去电话,这时他的态度改变了,说到:既然交警部门处理了,就让交警部门处理吧,是属于交通事故。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价值取向。综上所述,由于一些部门涉嫌存在不作为行为,致使此案从定性、提起罪名到判决出现错误,放走了真正的疑犯,使无辜的人受到了惩罚,使受害人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今,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纪公正处理,还2名无辜死亡工人一个公道!
<<上一篇:安阳县政协工商联界支部关心关注委员企业复工复产
下一篇:走近中国铜壁画创始人:朱炳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