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文博事业;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导游专业且持有导游资格证书者或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专业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五)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武隆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武隆博物馆)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中路79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简历一份,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增减页、户主页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网上报名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件,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再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经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于2019年12月26日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和现场讲解(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提供讲解词)。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30%,现场讲解占40%。按总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后进入体检阶段,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期限:2年。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武隆博物馆)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重庆市武隆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武隆博物馆)关于招聘博物馆讲解员的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