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网游防沉迷新规:未成年人每月充值不超400元
本文摘要:11 月 19 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游戏付费上限。 8 周岁以上未满 16 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 50 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200 元人民币; 16 周岁以上未满 18 周岁的用

  11 月 19 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游戏付费上限。

  8 周岁以上未满 16 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 50 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200 元人民币;

  16 周岁以上未满 18 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 100 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400 元人民币。

  《通知》要求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须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在要求施行之日起 2 个月内,网络游戏企业须要求已有用户全部完成实名注册,对未完成实名注册的用户停止提供游戏服务。

  而如果玩家选择游客体验服务,尽管无须实名注册,但体验模式不超过 1 小时,不能充值和付费消费。

  在游戏时长上,通知也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每日 22 时至次日 8 时,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长,法定节假日每日累计不得超过 3 小时,其他时间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 5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