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诉称其自留油茶山和土地被他人侵占维权难
本文摘要: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社会和谐、人际和睦,无疑以公平正义为重要条件。本人仅有的自留油茶山和土地一直被他人侵占,属于本人该有的补偿和属于自身的利益也被他人剥夺。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公正处
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社会和谐、人际和睦,无疑以公平正义为重要条件。“本人仅有的自留油茶山和土地一直被他人侵占,属于本人该有的补偿和属于自身的利益也被他人剥夺。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近日,湖南省衡山县永和乡上林村8组村民彭某元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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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彭某元,男,今年61岁,现住湖南省衡山县永和乡上林村8组。我祖辈留下的土地和油茶山地,不经过本人同意强行使用。本人明得园里有4块土地约0.5亩,一块被被反映人、上林村8组彭某忠建房子,有两块做红砖,另一块被其私自送给林子村曹某华打井。上林村一组彭某成新房前一块田地约0.4亩,也被其送给彭某成打水泥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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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至2011年,两年种水稻天干抽水,彭某忠将水泵丢到水塘中间,并说要养鱼,导致颗粒无收。种菜也被其倒渣土无数次填埋。而且彭某忠将本人拆迁房重新修建,以6万元的价格承包。还有谭家园一丘田约0.6亩,被其一直霸占,无视本人合法权利。(上图为水田被渣土填埋)。
    以上均属于本人的自留土地。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给予的双层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本人对祖辈自留地具有使用权,可是彭某忠一直霸占属于本人的自留地,并且从不与本人协商,私自处理本人的自留地,并对本人人使用暴力手段;同时,乡里曾经占用本人自留地用于建乡办公大楼,并承诺本人30%的份额、集体70%的份额,但办公大楼建好后,却并没有兑现承诺。
    其次,被反映人彭某忠除了强行霸占本人的土地等行为,还有属于本人自留茶山谭家园后面挖了两条路,颜某祥在那里建羊场,本人也不知道。后来还在那里挖油茶树和倒渣土无数次,并且把本人的油茶树挖掉,被彭某忠种树,本人到摘茶籽时才知道。
    2014年公路加宽,本人屋前长约60米、宽约3米,被反映人彭某忠叫人把本人拦住,强行用挖机挖掉,并说是乡里搞好的,那时候是王书记搞好的,为什么要挖掉?导致本人的征收没有得到保障。我国《宪法》有明确规定,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原均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给予相应的补偿。然被反映人彭某忠从未经过村组集体的同意,以及未经过本人的同意,强行有以上行为,导致本人失去应有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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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8年以来,被反映人彭某忠一直强占强挖,现已转卖集体土地给外组的村民建房子,上林村4组彭某建的小儿子、林子村彭某、上林村一组彭某根、上林村一组彭某辉、双凤村成某德等,并用渣土填埋水塘和水田,私自出租属于集体所有的沙场和石料场,并从中谋取利益。 (上图为转卖集体土地给别人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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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74条明确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被反映人彭某忠以牟利为目的,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上图为转卖土地所建的石场和沙场)。
    综上所述,本人身患重病多年,家庭生活困难,仅有的自留油茶山和土地一直被他人侵占,属于本人该有的补偿和属于自身的利益也被他人剥夺。为此,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为民作主,督促当地相关部门彻查此事,要求被反映人彭某忠对本人的果园土地和油茶山地作出合理的补偿;对其涉嫌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反映人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晨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