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徐闻:老区村民期盼恢复村建制及归还村址村名
本文摘要: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广东省徐闻县下桥镇革命老区沟尾村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请求解决革命老区沟尾村恢复村建制及归还村址村名遗留问题,恳请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尽快归还沟尾村的村迹,恢复沟尾村村名,便于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广东省徐闻县下桥镇革命老区沟尾村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请求解决革命老区沟尾村恢复村建制及归还村址村名遗留问题,恳请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尽快归还沟尾村的村迹,恢复“沟尾村”村名,便于革命老区沟尾村的村民们重建沟尾村。
          
 
       在一份题为《关于请求解决革命老区沟尾村恢复村建制及归还村址村名遗留问题的报告》的书面反映材料中,村民们陈述了事情经过:沟尾村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下桥镇,是一座解放战争时期游击根据地的“革命老区村庄”,也是一座浴血奋战的“红色村庄”(见附1)。1946年8月,在沟尾村成立徐闻北区地下交通联络站,由该村胡祖亮同志负责情报站的全面工作;继后在该村成立了武工队,以程胜辉同志为队长,队员从20多人发展40多人;1949年4月,徐闻县人政府在沟尾村正式成立。
       
 
       1949年5月,第六区人民政府接受上级党组织指示,积极配合解放大军南下解放海南岛,阻止国民党军队南逃海南岛和孤立徐闻县伪政府,出色地完成了破坏英利至徐闻公路多段毁掉桥梁5座、剪断电话线路30多公里等任务。当年6月,国民党反动派为了报复我第六区人民政府,派出重兵围剿沟尾村,我区中队全体同志与敌进行了殊死博战,后掩护村群众全部撤退出沟尾村。国民党反动派在恼羞成怒之下,纵火焚烧了沟尾村,使全村遭受毁灭。 
       
 
       敌兵撤走之后,村民们返回村中,看到的一切却是焦土、灰烬、废墟……惨不忍睹。此时,村民们又是悲伤、流泪,个个紧握着拳头,又是愤怒!仇恨!从此,沟尾村人住而没屋、食而没粮、穿而没衣、盖而没被、耕而没牛。事后,区政府做了些安慰,安置了几户在下桥百亩塘村居住外,有的村民投亲居住,其余的群众却流落他乡,散居各地。
       沟尾村被国民党烧毁后又遭游民“洗劫”,村址上遗留下来的30多株果树(荔枝、龙眼、菠萝蜜)及一批不同名木种的树,还有几十户的房屋墙石全部被变卖,村中的炮楼及宗祠被毁得无一痕迹,原村址的100多亩地被他们开荒耕种。甚至,他们不但在下桥镇另选址建村并占用了“沟尾村”村名,还冒充革命老区村,连续几年参加下桥镇主持的老区座谈会。并在他们村口竖立“革命老区沟尾村”的村牌,坐享革命老区村这个荣誉。
      
 
       沟尾村,至今已消失了 74年之久,也被人们遗忘了多半个世纪,但真正沟尾村的群众从未伸手向政府要过一分文。唯一得到的回报,就是这一纸“解放战争游击根据地村庄”的称号,仅握在我们真正沟尾村人手中。
       74年来,这个“解放战争游击根据地村庄”的老村址尚未得到归还。从父辈到我们这一代,曾分别多次向徐闻县下桥镇党委、镇政府,徐闻县委、县政府,以及湛江市三级领导基层大接访、广东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等上级请求解决归还革命老区沟尾村村址,以上政府部门均作了文件呈批处理意见。
       2009 年11月,我沟尾村群众又联名上书(见附2)给时任省人大常委会陈副主任。2009年11月19日,陈副主任当即批示交省扶贫办老区工作处处理;2009年12月23日,省扶贫办老区工作处将下桥镇沟尾村的来信转给徐闻县扶贫办调查处理(见附3),并要求徐闻县扶贫办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回省扶贫办老区工作处。但“尾声” 如何?我们无从知晓。
       无奈之下,在2010 年、2012年,我们再多次向县政府呈书反映问题。期间,县政府分别召开了2次“关于革命老区村庄下桥镇沟尾村建设工作协调会”, 并分别作了《县政府办(2010)27号工作会议纪要》和《县政府办(2012)59号工作会议纪要》(见附4),还下发文《关于同意下桥镇革命老区村庄沟尾村恢复村建制并命名为沟尾老村的批复》,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在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编工作中,也已将沟尾老村新址列入村庄集镇规划范围,建设用地面积为42.35亩。同时,要求下桥镇政府要根据县国土资源局拟定的沟尾老村建村用地范围尽快落实用地面积四至,协调有关村委会解决用地问题,争取在当年春节前完成此项工作。县规划建设局要以新农村规划标准配合做好沟尾老村村庄规划工作。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办督办组跟踪督办落实。
       2011年3月4日,镇政府呈文(桥府[2011]14号)《关于要求解决我镇沟尾老村村址用地补偿费的请示》(见附5)向县政府提出革命老区沟尾村“土地利用相关管理图斑地类为园地42.35亩。经我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将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利用发[2011]21号)文件的要求,按照1.7万元/亩进行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再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预计新村址用地需要补偿费共约100万元。”当时,县政府对下桥镇政府的呈文没有做出回复。
       2011年8月,县国土资源局便给下桥镇政府、迈埚村委会、沟尾村(原村)三方拟出了一份《调整土地所有权协议书》(见附6),第一条款“一、在甲方主持下,乙方同意将本村委会二桥农场位于县693线百亩塘村路口对面的农用地 42.35 亩(四至及四周边界线长详见徐闻县国土测绘队2011年8月2日绘制的勘界测界图)调整给丙方,供丙方向上级部门申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恢复建村的村址用地。”县国土测绘队并作了《徐闻县下桥镇革命老区沟尾老村恢复建村用地勘测定界图》(见附7)。然而,下桥镇政府为了这块土地做一笔买卖,于是对此表示不同意,并拒绝了签《协议》。我们明明有村址,因么要我们村民负担100多万元,应该吗?一个“还我沟尾村村址”就这样不了了之。
      
   
       值得一提的是,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粤老(2022)80号”文件批示及市老促会批示,至今已8个月时间,省农业农村厅的批示也已有四个多月之久,当地有关部门却迟迟不给解决,这是不是不做为、慢做为的表现?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要俯下身子听民声,深入群众察民情,心连心探询群众急难愁盼,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今天,我们无别的要求,仅望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听听我们沟尾村人的心声:归还我们沟尾村的村迹,归还“沟尾村”村名,便于我们重建沟尾村,不再让红色沟尾村的英雄流血又流泪。同时也呼吁原粤桂边纵队二支队干部战士的后人,南路特派员陈醒悟、庄梅寿的后人,以及全国老区群众给予关注并各抒己见。
 
来源:老区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