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被指违规采沙致他人药材被淹损失惨重
本文摘要:去年7月,因男子王某泉违规采沙、洗沙造成泄洪渠堵塞后,致使我所承包的50亩土地上种植的药材苍术被淤泥覆盖,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近一年来,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近日,在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山湾村承包土地种植药

 “去年7月,因男子王某泉违规采沙、洗沙造成泄洪渠堵塞后,致使我所承包的50亩土地上种植的药材苍术被淤泥覆盖,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近一年来,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近日,在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山湾村承包土地种植药材的刘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我叫刘某伟,男,出生于1980年11月,内蒙古赤峰人,初中文化程度,现居内蒙古巴林左旗上京广场。2021年5月10日,我与李某签署土地承包协议,将位于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山湾村50亩土地承包给本人。协议签署后,我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中药苍术。在种植过程中,我为此支付了土地租金、种子、人工、机械、肥料等大量的费用。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王某泉为一己私利,竟然违规采沙、洗沙,堵塞泄洪渠。他为了工程车便利通行,将路基在原有基础上垫高2米多,致使2021年7月5日,山洪来临时进入我的药材地,将刚出土的苍术幼苗全部覆盖,使所有的前期投入付之东流,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事发后,我多次找林东镇以及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反映情况,都以王某泉清污、清淤为名,对我所反映的事实避而不谈,至今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而王某泉涉嫌违规采矿(挖河沙),盗采国家水资源(洗沙),非法占用耕地20亩(存沙),显然应该依法依规予以追究。其背后是否有“保护伞”,不得而知。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请求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深入实地,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要求对方赔偿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弱势群体百姓一个公道。
 
来源:华夏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