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称征地补偿款被拖欠,千亩耕地未批先占引质疑
本文摘要: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宁夏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十三社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当地拖欠村民征地补偿款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尽快支付给群众征地补偿款,赔偿各农户2021年的土地收益,维护百姓切身利益。 2018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宁夏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十三社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当地拖欠村民征地补偿款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尽快支付给群众征地补偿款,赔偿各农户2021年的土地收益,维护百姓切身利益。
       
   
       2018年国家环保督察组在宁期间,发现银川市第二排水沟污水直接排入黄河的环保问题,遂即要求地方政府进行整改。时任市领导由县、镇领导陪同实地勘察,提出拿下通昌村十三社位于滨河大道东侧,第二排水沟西侧的1300亩耕地,把这块地挖成S形水域,堵住原第二排水沟,让第二排水沟污水进入S形水域进行净化处理后,汇入下游的银新干沟。
      
 
       通昌村十三社这1300亩耕地全部是基本农田,全部是以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性质,有县土地部门颁发的经营权证书,有村民和村委会签订的二轮耕地承包合同。地处银川平原,土地肥沃,自流灌溉,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盛产的银川大米享誉全国。多年来一直由村民自己耕种。
      
 
       2018年7月,县里下发“贺政发(2018)92号”文件,要求村委会与各农户签定三年土地流转协议,流转费每年每亩600元。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流转期届满后,被占用的村集体土地全部由县里征用,征地标准执行每亩33250元。按照县里文件要求,镇领导黄某某在群众会上代表县里承诺,先流转三年把环保工程干好了,2021年流转期届满后,县里一定支付群众征地补偿款。如遇征地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随后,村委会与各农户签了流转协议,并支付了当年的青苗费和当年土地流转费。于2018年9月,动用大型机械开工。11月底完工,把1300亩耕地挖成7个湖中岛,两块陆地,整个工程水域面积和陆地面积相当。2019年春,交付给市自然资源局使用,陆地,湖中岛栽种河北杨、旱柳等绿化树种。水域安装石墨烯用来净化水质,水边靠岸处种蒲草、芦苇过滤水。通过近三年的治理,第二排水沟水质得到有效的改善,水清岸绿,鸟语花香。三年的流转费,县里给兑现了。
    
 
       去年1月至今,通昌村十三社全体群众先后8次向市、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索要征地补偿款。现任县领导告诉大家,被占用的1300亩耕地自始至终没有上报国家审批,这种未批先占的做法是错误的。现在不能支付给群众征地补偿款,如支付了征地款将是错上加错。现在只能继续流转,不能征收。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各地以租代征、未批先占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上述做法是否违反了国家政策。
       去年8月,全队多人多次向国家大督查反映上述违法占地的事情。9月2日,督察组一行三人实地暗访后了解到,政府对该环保工程投入大量资金,取得了一些环保效果,被占用的土地已无法恢复耕种。指出占用农户的集体土地采用流转方式是错误的,未上报国家审批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是违法行为。之后,这件事被搁浅了。
       去年10月,全队63户群众向县里递交了要求履行征收补偿职责的申请,两个月期限内未获答复;12月,全队63户诉至当地法院索要征地款,被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难道1300亩耕地被县里工程实际占用,这一事实摆在面前还不能成为证据吗?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尽快查明事实真相,支付给群众征地补偿款,赔偿各农户2021年的土地收益,并对未上报审批擅自批准占用百姓土地的有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来源:中视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