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宾某开发、建筑二公司 涉嫌联手虚假诉讼
阻碍了唇腭裂患儿慈善救助5年,损害医院合法权益!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诉人诉被告人纳建于某秋等在民事反诉中,涉嫌恶意串通,故意捏造医院/宜宾鲁能2014年2月8日签订的“协议”早已合意解除的案件基本事实,虚假陈述,致法院判—— 自诉人2018年 11月 20日递交了93个字的“申请”,解除了2017年已装修、设备已安装,投资过亿,花费政府各部门百人13年精力的医院建设“协议”?自诉人违约!”四川省宜宾口腔医院/宜宾唇腭裂慈善医院法人代表、院长佘晓晴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根据最高法最高检(202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2018年9月《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问题解释》立案标准:以捏造的事实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事实与理由如下:
2018年6月26日,鲁能新到任的副总曲某不愿履行2014年2月8日双方签订的唯一“协议”,想变协议转让为“预售”;2018年11月18日,鲁能宋某萍通知佘晓晴的丈夫罗某正“写个申请 ”。
2018年11月19日, 佘、宋电话。宋:给罗主任说了“写个申请”;佘:今天是他生日,从成都跑到这里来……宋:今天没有开会,罗主任还是说他想过来当面说说;佘:总部那边同意预售了吗?宋:基本口头同意。
2018年11月20日,罗某正被骗(医疗公益从来都不可预售,不同于一般的房产买卖)与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陶某律师取得联系,递交鲁能“申请”要约邀请,以促进项目按“协议”尽快转让,而不是解除“协议”!提出在原“协议”无法履行情况下,若要变“协议”转让为“预售”需:“就原框架协议解除涉及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正式解除协议后,贵我双方终止原框架协议”。因公益项目不可预售,骗去的“申请”要约搁置鲁能。
2019年6月,鲁能函告我院:“我公司与贵院签署了2014年2月8日《宜宾市南岸西区‘宜宾口腔医院(宜宾唇腭裂慈善医院)’合作项目框架协议》,我公司正积极推进本项目转让工作,目前本项目正在进行在建工程评估……”
2021年6月7日,鲁能工程联系单中,《项目名称》仍是宜宾口腔医院/宜宾唇腭裂慈善医院。鲁能与医院既已解除了“协议”,为何《项目名称》仍然是宜宾口腔医院/宜宾唇腭裂慈善医院,而不是鲁能或者其他单位、其他人?何来早已解除?明显的涉嫌虚假陈述。
2020年5月,鲁能宋某萍通知我院要挂牌转让了,与被控告人于某秋算账,金额近6000万元,工程建设5000万元,比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评估多了账面价值1200万元,工程建设多了近3000万元。
2020年6月,鲁能“催告函”:要求医院结算;2020年 7月,医院回函鲁能:履行2014年2月8日“协议”, 并起诉纳建于某秋/鲁能。
于某秋用鲁能曲某、宋某萍提供的“申请”“催告函”提起了反诉,代理意见称:《宜宾市南岸西区“宜宾口腔医院(宜宾唇腭裂慈善医院)”合作项目框架协议》已经解除,”“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协议解除的合意早已成立”。
如此凭移花接木的“申请”孤证,隐瞒事实真相的虚假陈述,得到一、二审法院支持,
明明是鲁能宋某萍要求用于“预售”须解除原“协议”而未用上的申请!“申请”19个月鲁能“催告函”已查证未有集团同意痕迹,也是宜宾鲁能不规范文件!
被告人于某秋等涉嫌打假官司,无中生有,利用、变造、隐瞒“申请”因预售而产生的事实,虚假陈述,捏造宜宾唇腭裂慈善医院、宜宾口腔医院与鲁能《宜宾市南岸西区“宜宾口腔医院(宜宾唇腭裂慈善医院)”合作项目框架协议》早已解除。这弥天大谎,难道不是典型的、情节严重的虚假诉讼吗?大约两公里的路程,法官不妨去看看医院现场,即已解除协议,2020年5月鲁能为何不去挂牌卖掉?
搁置了5年的烂尾楼,不仅延误了全国唇腭裂患儿救助治疗,也让宜宾市乃至全国广大民众口腔疾病得不到及时医治、医保报销,损害了全国广大民众的健康利益!
为何?2016年,被告人于某秋了解到这片山坡未来开发后价值,提出要全部产权,遭自诉人佘晓晴拒后停工,把反复许愿医院全部员工“2016年底搬入新医院”的承诺、“授权委托书”等的责任都抛之脑后。为了更多利益,要买全部产权并以每年15%的递增的房租租与医院,佘晓晴卖掉拿走几千万!每年递增15%的房租谁还敢来做慈善?十三年来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民政的救助初心是否付之东流? (四川省宜宾 佘晓晴)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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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q.cyxwv.cn/baoliao/2021-11-12/3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