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诉称其育苗基地9万多颗树苗被砍伐损失百万
本文摘要:我苗木基地树苗被刘某力、张某安摧毁林地55亩,砍伐林木97270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7500元。至今已经有12年的时间了,违法砍伐我育苗基地9万多颗树苗后不了了之,是谁给其二人撑腰在我承包土地合同期内被砍伐、摧毁的苗圃地(农业用地)建设厂房!近日,天

“我苗木基地树苗被刘某力、张某安摧毁林地55亩,砍伐林木97270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7500元。至今已经有12年的时间了,违法砍伐我育苗基地9万多颗树苗后不了了之,是谁给其二人撑腰在我承包土地合同期内被砍伐、摧毁的苗圃地(农业用地)建设厂房!”近日,天津静海籍男子李正武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1997年,我和妻子来到河北省大城县平舒镇经营花卉生意。2000年春天,当地召开全县植树造林推动会,平舒镇领导邀请我及各村街专业人士参加。根据会议精神,深刻感悟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大势所趋。会后,经平舒镇领导牵线联系,于2000年10月10日,与大祥连村委会(甲方代表:村支书张某丰、村主任刘某印、会计刘某杰)签订100亩土地承包协议用于发展苗圃种植,土地租用期限为20年,租金亩/年160元。并加盖大祥连村民委员会公章。合同签订之后,我们合理规划,精心培育,圃内苗木长势喜人。2003年9月,荣获河北省林业局颁发的“全省质量信得过苗圃”称号。

    2009年,正在我合法有序经营芳源育苗基地的时候,新任村支书张某安、村主任刘某立在多次要求我主动放弃土地承包使用权未果的情况下,先是纠集村民到我苗木基地滋事,对我及家人殴打、拘禁,强迫我在解除土地承包使用权协议上签字,之后其二人雇佣铲车,纠集村民非法砍伐、推毁我苗圃在生树苗97270株。树苗被毁后,在该农业用地上建起了工业厂房使用至今。

    育苗基地的生产经营秩序遭到严重破坏,无法继续生产经营。经大城县价格认证中心(大价认字2009第070号)评估鉴定:其二人摧毁苗圃林地55亩,砍伐我苗圃树苗97270株,其中欧美110杨树为65000株,香花槐为32270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7500元,间接经济损失千余万元。以上两次案件均拨打了110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也到现场处置。同年,我也向大城县人民法院就我基地苗木被毁案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大城县人民法院、廊坊市中院等相继作出民事裁决。2011年3月22日,大城县人民法院裁定:“因本院认为责任人的行为有犯罪嫌疑,将本案已移送大城县公安局侦查,现正在侦办中”为由作出:中止诉讼的裁定。

    之后我公安、法院两边跑,询问案件进展,期望早日将案件侦查清楚,让法院早日恢复审理程序,让其二人赔偿我的经济损失。但案件进展渺无音讯。2020年3月,大城法院联系我妻子,表示该案件因立案时间久,并未录入现在使用的系统中,无法再次启动审理该案件。要求我们撤案。

    《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幼树100-200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幼树1000-2000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幼树5000至10000株为起点。”我苗木基地树苗被刘某力、张某安摧毁林地55亩,砍伐林木97270株,截止到目前已经有12年的时间了,违法砍伐我育苗基地9万多颗树苗后不了了之,是谁给其二人撑腰在我承包土地合同期内被砍伐、摧毁的苗圃地(农业用地)建设厂房!

    97270棵树苗,97270棵鲜活的生命被粗暴折损剥夺,97270个灵魂在空中游荡,我对它们深感愧疚。我虽然通过勤劳的双手赋予它们生命,然而我却无力保护他们,没能让它们在祖国的大地上增绿添彩。我要为97270棵鲜活的生命讨回公道!恳请上级领导能够关注此事,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李正武)

来源:林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