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水电四局施工局不按签订合同约定结算付款又乱罚款,我一个会因有事未能亲自参加就被罚款10000元。后来我就退出不做了。我退出不做后,多次找水电四局施工局领导,要求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和材料费解决支付了,水电四局施工局领导躲避不见。最后我就寻求当地宁南县劳动部门帮助解决,劳动部门由陆队长负责。经多次协调,或许是因为怕当地人闹事的原因,水电四局施工局当时只解决支付了拖欠当地的农民工工资(喷锚班陈某华班组130000元解决支付了,并且支付的是135000元)。我去水电四局施工局打的借条。还拖欠12人54万多元至今仍未解决支付。对于未解决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出示的有欠条复印件,上面有劳动部门签字和盖章。
为讨要工资,我带着工人去过成都找省有关部门,也去过昆明找水电四局施工局上级管理单位领导,但最终都未能得到解决。最后实在没有办法,2015年9月份我把水电四局施工局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费钢管空压机租用费起诉到当地宁南县法院,法院不给立案。后来在贵人相助指导下,2018年我再次把水电四局施工局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费钢管空压机租用费起诉到宁南县法院。
在2018年8月份和9月份,宁南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在第一次开庭审理时,主审法官鲁某某让我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费更改成拖欠工程款。最后法官却把《工程预算成本月报表》工程建设进度款的依据当作工程最终结算,对该案进行错误判决;我上诉到凉山州中院。凉山州中院在对该案还没有开庭审理之前,主审法官叶某某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把该案撤诉处理,又说我也没什么钱如果我不撤诉他们就维持原判。最后,凉山州中院对该案就直接维持了原判。
后来我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2019年11月5日,省高院对该案组织开听证会。在听证会现场,水电四局施工局代理人律师承认并说是没办理工程最终结算,但不知什么原因法官还是驳回了我的再审申请。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费钢管空压机租用费已达七年多之久,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综上所述,在国家重点工程白鹤滩水电站工程建设中,水电四局施工局涉嫌违规转包分包工程,工程建设完成验收合格不办理工程款最终结算,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费钢管空压机租用费无钱支付,而法院对该案违规错判,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12人54万多元和材料费合计160多万元已七年多之久无法解决。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严格依法公正处理,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让农民工兄弟早日拿到血汗钱。 (陈常清)
来源:晨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