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卖三家,拆迁后补偿两家被指行政侵权引质疑
本文摘要:在当年的房改时,当地政府一套房卖给三家。后来城建拆迁时,一房补偿两家。此行为纯属行政乱作为,严重的行政侵权行为,侵害了我应得到主房西间和配房的拆迁补偿权益。近日,家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的杨某美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杨某美,女,汉族,今年

“在当年的房改时,当地政府一套房卖给三家。后来城建拆迁时,一房补偿两家。此行为纯属行政乱作为,严重的行政侵权行为,侵害了我应得到主房西间和配房的拆迁补偿权益。”近日,家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的杨某美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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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杨某美,女,汉族,今年72岁,是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的一位居民。之前在濮阳县委工作时,我居住的公房“主房北屋两间,配房一间一个小院”(参看示意图)。房改时(政府将公房定价卖给个人),按照“濮县政(1995)100号”文件精神,房子应登记在我的名下。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县房产局依据西邻赵某某的“杨某美房子不要啦”的谎言,将主房东间错误登记在东邻鲁某某名下,将主房西间和配房错误登记在西邻赵某某的名下。发现登记错误后,拿出处理意见,东间让我交3000元房款,西间和配房让我交3500元房款,说给我办房产证。至此,该套房政府收取三家房款,实是“一房卖三家”。

    2018年城建拆迁时,县政府将该套房的东间和西间吊顶及院子附属物补偿给我,而主房西间和配房的主体补偿给赵某某,至此造成“一房补偿两家”。此行为纯属行政乱作为,严重的行政侵权行为,侵害了我应得到主房西间和配房的拆迁补偿权益。

    为此,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以上如有不实之处,我负一切法律责任。希望上级领导深入实地,查明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百姓正当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华夏民生网